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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六零:大少,来闪婚全文阅读

穿越六零:大少,来闪婚作者:湘诺

穿越六零:大少,来闪婚简介:林曦穿越六零年代遇到个高冷兵哥哥,不打不相识,相识就提出结婚。
  兵哥:我以军队为家,不结婚。
  林曦:不结婚的男人不完美。
  兵哥:那我要一个忠诚贤良勤劳温柔的妻子。
  林曦:好吧,可以有。
  (完本《重生弃女当自强》、《伪村姑的锦绣田园》亲们可以看看) https://www.zhaoshu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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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六零:大少,来闪婚最新章节第146章 恨意
第2章 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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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了半瓶水,大口咬吃完蛋糕,林曦意犹未尽地想要点咸味肉松饼,再次如愿以偿,高兴得眼睛都眯起来,吃饱喝足天色也越来越暗,真的该走了,她没有乱扔垃圾的习惯,心想带回去自己焚烧掉,伸手触碰水瓶和糕点包装纸,掌中瞬间空空,全收起来了!

  肚子里有货脑子好像也灵活不少,联想到前世看过的那些闲文小说,林曦知道自己捡着宝了,内心狂喜:果然那些小说没骗人,穿越者都有金手指!太好了,不管它是什么东东,回去再好好研究研究!

  林曦扛起柴捆下山,狭窄山路七拐八弯磕磕碰碰,好不容易下到山脚平地,天色已经全黑了,好在天空星群灿烂,还有一弯月牙儿发出淡淡光晕,四周景物看不清,但脚下的路是山村人们祖祖辈辈行走的,铺有青石板,星月返照依稀能见,她就顺着石板路一直走,中间遇到凸出的石块和坑窝,不提防摔倒了几次,林曦也不在意,爬起来继续走,大约走了二十分钟左右,看到前方黑糊糊一片阴影,应该就是村子了。

  原主记忆中,这个山村不通公路也不通电,村里半数人家舍不得花钱买煤油,入夜村子里就是这么乌漆麻黑的,村头村尾人家还养着看门狗汪汪乱叫,真是够吓人的。

  林曦纵使胆子不小,也被狗的狂叫吓到,逃跑似地快走,顺着村道很快回到位于村东头的知青点。

  这是个小院子,一长一短两排屋子加竹篱围起,住着村里两个生产队的八名知青,三男五女,来自不同地方,林曦是海市人,背着个“资本家崽子”名份,其他知青都不愿意跟她走近,只能自己一个人住在右边最末那间屋子里。

  这年代农村没什么休闲娱乐,知青们也跟村民一样舍不得钱买太多灯油,吃过饭就凑一屋去,只点一盏灯闲聊看书打牌玩一会再睡觉,林曦走进院子,倒是能借着从那户门里透出的灯光,走路轻松些。屋里的知青不知谈论什么话题,男男女女笑声喧哗,没谁察觉有夜归人,或者听见了也装不知道。

  林曦将柴捆放好,掏出钥匙打开自己的房门走进去,再轻轻掩上门。

  这就是原主半年来的日常生活,独来独往,没人理她,她也不主动去招别人,有时候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明明生活在人群中,却孤寂如夜空星月。

  林曦循着记忆,从墙缝里掏出一盒火柴,划燃,点着靠墙边小木桌上的一小截蜡烛,这蜡烛还是从海市带来的,一盒十二根,省着点,至今不用买煤油和灯盏。

  屋里东西很少,一床一桌一张木条钉的长凳,床铺只有盖的被子没有垫褥,桌上有个铝制饭盒和印着“为人民服务”的白色搪瓷口盅,床对面的墙上拉了根绳子,挂着两件衣裳和一条毛巾,下边墙脚摆放铁桶、脸盆,桶和盆里都盛满清水,应该是早上出门前打好的。

  窗下一个简易灶台,灶下码着一小堆木柴,灶台上有一口炒菜的铁锅和烧水煮饭的陶锅,都洗得干干净净,林曦把陶锅注满水,点着火烧水,农村的土灶一般人不会用,林曦前世也不是农村人,但她就是会用。

  烧着火的当儿,林曦取出在山上吃完食物剩下的包装纸,扔进灶里烧掉,等水烧开,她舀了杯开水慢慢喝,再拿出一包香辣牛肉干,就着开水吃牛肉条,倒是想泡个快餐面吃的,考虑到快餐面味料太浓郁,怕传到知青们呆的屋子引起轰动,只能啃干粮了。

  啃完几根牛肉条,心念微动,手里捧出一面书本那么大的镜子,对着左照右照,检查完额头伤口,发现这副相貌除了有些狼狈并过份清瘦之外,竟然跟自己前世长相重合度极高,玉琼鼻、璎桃小口,唇瓣丰润,翠眉婉秀,最出彩是那一双水眸,流转顾盼间,仿佛缀满月华星辉,又似深藏一个梦幻世界,令人见之迷失。

  前世大学选美,她上榜但没拿第一,却无端得了个“魅惑妖姬”封号,林曦很不服气:她明明是个佛系女生,走的端庄优雅路线,怎么就成妖姬了?

  叹着气收好镜子,将锅里剩下的开水倒入洗脸盆兑温水,慢慢清洗伤口,把脸也擦洗干净,头发暂时就不洗了,另外又烧了一锅开水兑满桶温水,提到院子里公用洗澡间洗洗,回屋躺在木板床上松了口气。

  此时隔壁的两个女知青也从“聚会”上回来了,还在兴奋地吱吱喳喳说个不停,稻杆掺泥抹的隔墙根本不隔音,林曦随意听了听,立刻竖起耳朵,仔细倾听她们的谈话内容。

  隔壁住的是胡小红和张艳芳,一个是本省省城人,一个来自H省,两个人都想趁冬季生产队没活干之际,请假回家,过完年再回来。有这想法的不止她俩,知青点里其他几个都想回家,打算集体向生产队长申请!

  这倒是符合林曦的情况,如果他们能请假成功,那么林曦也可以,只是,路费需要想法子筹一筹。

  林曦闭上眼睛,想到了自己的“金手指”,手上能凭空出现食物,这些东西从哪来的?她还能取出什么?可以取钱吗?

  她抬起手,试着默念“现金”,掌中空空,啥也木有!

  自己忍不住失笑:给你点食物活命就不错了,还想要提款机?真是太贪了!

  不过,貌似食物可以换钱钱的吧?

  林曦又兴奋了:对的啊,目前眼下华夏国生产力低下,粮食、生活物资供应不上来,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有钱没地儿买,如果自己有多余的物资拿出来卖,应该很快就能换到足够回海市的车票!

  隔壁两个姑娘总算不说话都睡着了,四周静悄悄,林曦盘腿坐在木板床上紧闭双眼,一边不停地凭空取出自己默念到的东西,一边聚精会神全力搜索,渐渐地,她能感知到源源不断的货物来路,是从一处形状似云似锁的口子里冒出来,她寻摸着想跟进去,却被一股柔和的力量弹开,强烈的眩晕感令林曦赶紧趴倒在床上,脑海里却像炸开般,瞬间豁然开朗,她震惊得睁大眼睛,下意识捂住嘴巴,怕自己忍不住尖叫出声!

  不能靠近,因为她体质太弱,但她已然知道了真相!

  那是一个储物空间,封印在一枚云状墨玉锁里,空间里井然有序划分区域储藏着大量物资:金银珠宝、五谷粮食、各种生熟食品、生活用品、药材药品、书籍、电器甚至汽车……总之是琳琅满目数不胜数!林曦体弱,精神力也弱,只能略略扫描而过,形同以管窥豹,感觉她能想到的没想到的,那里面全有!

  她发财了,而且这笔巨大财富竟然是前男友给她带来的,细想前因后果,不得不感叹命运之奇妙!

  难怪富婆小三追了那么久,前男友都不理不睬,只专心对自己,却在准备订婚前夕突然变心和小三搞到一块,看来小三是真的很爱前男友呢,不惜把宝贝露出来,终于打动了那个男人!

  前男友其实挺骄傲的,他英俊潇洒,年轻有为,不到三十岁已做到年薪六十万,富婆小三的丰厚家资他并没看上,曾说过只要努力将来自己也会有的,可是最后……唉,还是败给这个玄幻的宝贝了吧?

  那个抢了林曦男友的女人,林曦称她富婆,因为她离过婚还比前男友大几岁,倒是肤白也有钱,但长了一身肥肉不符合白富美标准,她纠缠前男友并不避着林曦,就是这么的霸道骄横,林曦每次跟她打嘴仗,都会看见她脖子上佩戴的“墨玉锁”,也曾觉得那块古色古香的墨玉锁挺好看,却绝对没想到它是个逆天宝贝。

  那女人家里做的连锁酒店和大型超市、高档精品商场生意,还开药店,她拥有墨玉锁空间,空间巨大还有保鲜作用,估计她在家族企业里就充当了仓管员和采购员双重身份,全国各地甚至满世界飞来飞去收集采购物资,也不知奔波了多少年月才能把个空间填得满满当当。

  本来是个享福的命,她却不该不知足还心生歹念。

  当林曦被她推下楼之际,求生的欲望促使双手胡乱抓挠,一把揪下了小三脖子上佩挂的那块墨玉,怪不得坠落瞬间听到那对男女叫声尖厉凄惨,感觉他们竟比她这个坠楼者还要绝望,合着并不是怕她死,而是因为这个宝贝啊!

  摔落到楼下水泥地板,不用想都知道血流如注,墨玉锁应该是汲足了林曦的鲜血,直接跟着她一起穿到了这里。

  可以理解为墨玉锁已经重新认主,所以,墨玉锁是她的了!

  高兴啊,但林曦心里也挺复杂的,都不知道该怎么表述,主要是对小三和前男友——那个世界里她死了,众目睽睽,同事们都看到小三和前男友动手了,而且他们还是主动上门滋事,再能耐也不能免责,最惨的是宝贝不见鸟……林曦虽说丢了一条命,好歹又重生了,就不跟他们计较了,看在墨玉锁的份上,隔着时空还可以遥寄一点同情。

  兴奋过头的林曦睡不着觉,到后半夜还发低烧,知道是额头伤口引起,便取出云南白药喷在伤口,又吞了几颗消炎药,再躺下很快就睡着了。

第3章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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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被冷醒,硬梆梆的木板床把她后背都硌痛了,摸一下额头,烧已经退了。慢慢翻个身,动动僵硬的四肢,一看原来是睡梦中把盖的棉被踢下床了,不由得暗骂自己笨蛋:空间里新疆棉、羽绒羽丝被、太空被、蚕丝被多了去,竟然都不记得拿两床出来睡,把自己弄得这惨样。

  听见院子里人声喧喧,想着也睡不成了,便爬了起来,下乡插队就是农村人,要努力向老一辈劳动者学习,保持勤快肯干作风,睡懒觉会被耻笑。

  不过如今秋末冬初,生产队基本没什么活干了,只要大队不集中开会,知青们都可以自由活动,砍砍柴割割草,不然就走东村窜西村到处找老乡朋友玩儿。

  林曦没朋友没老乡,哪也去不了,起床找到一把缺齿木梳,把长过肩的头发依旧梳成双马尾,然后收拾昨晚换下的脏衣服,又拿了搪瓷口杯和牙刷、毛巾,拎着桶和脸盆出门,昨夜把水都用完,洗脸漱口也一起到河边解决好了。

  几个女知青站在院子中间说笑,听见林曦开门,齐齐看过来,都发现了林曦额头上的伤,胡小红惊讶问道:“林曦,你脑壳怎么啦?”

  林曦想了一下原主平时的模样,略略低头走过她们身边,轻声回答:“昨天在山上跌倒,受伤了。”

  胡小红:“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哪?”

  张艳芳哼声:“宝里宝气的,瞧她砍的那柴火,小小一捆,咱们一捆能抵得俩,还能把自己给摔了,真是!”

  另一女知青抿嘴笑笑:“行了别说了,人家是海市知青,大城市来的,又是娇小姐,从小到大都没干过活,放到这儿来委屈了呢,怪可怜的。”

  “可怜什么?万恶的资本家,剥削阶级……”

  林曦脚步不停往外走,这样子符合原主性格,不管别人说多难听的话都不会分辨反驳,现在的林曦当然不是那样,但她此刻还没洗脸漱口,没心情搭理她们罢了。

  村外一条小河水流潺潺,河底布满鹅卵石,清澈见底,有小鱼小虾游戏其中,林曦在城市生长,十分稀罕这样干净可爱的小河流,蹲河边洗脸洗衣,又捺着水戏弄一会水底小鱼虾,这才上岸回到知青点,院子里静悄悄的,人都不知哪去了。

  晾晒好衣裳进了自己的屋子,林曦脱下弄湿的旧鞋,从空间里拿出几双新鞋摆在地上,虽然很想很想穿上轻便舒适的名牌运动鞋,最后还是选了一双比较不显眼的灰色胶底布鞋换上,知青年代,又是“资本家崽子”,讲究享受或赶时髦什么的,那是自取灭亡。

  早上起来翻看过,原主棉套里藏了十二块多钱,估计是她所有的钱财了,床底下还有个背包,里面放着些旧东西,若有人问起鞋子来处,林曦可以说这双鞋子是自己从海市带来,一直收着没舍得穿。

  肚子饿了,林曦很想吃碗热热的快餐面,又担心其它屋里有人,为防万一还是忍住馋虫,取出一罐八宝粥喝着,再吃了两片炭烤海苔、一个真空包装卤味鸡蛋,这才拿起柴刀锁上门,又上山砍柴去。

  砍柴只是借口,吃早餐时她想过了:这具身体本来就单薄羸弱,昨天又流了很多血,动不动头晕目眩还耳鸣,十分需要补充营养,但和知青们同住一个院子,若吃点好的必定会有香味传出去,怎么解释食物来源?一抢不来二又没钱买,那就只能从深山老林里做文章!

  下午太阳没落山,林曦回来了,依然扛着一捆脑袋那么大的柴枝,手上还拎个用软藤和茅草、树叶胡乱编成的“网兜”,网兜不大,感觉沉甸甸的,路上遇见的人们十分好奇,特别是大婶大妈们,纷纷问林知青上山捡到什么好东西啦?林曦就亮给她们看,原来是一兜“野鸡蛋”,个头不大,可数量多啊,足有二三十个呢,大婶大妈们啧啧惊叹,羡慕眼红也没办法。

  至于是不是野鸡蛋?当然不是啦,是从空间里超市区域弄出来的小母鸡初生蛋,个头只有正常鸡蛋一半大,营养价值高,滋味也更好。

  回到知青点,其他知青都回来了,正在做晚饭,对于林曦在山上捡到野鸡蛋,男知青没什么反应,几个女知青也是挺眼馋的,但他们从一开始就将林曦排除在外,不让她共一锅吃饭,此时也没好意思问人家要鸡蛋,胡小红倒是巴结着要替林曦接拿东西,被谢绝了,胡小红嘟了嘟嘴,讪讪地走回他们共同的厨房去了。

  放好柴捆,林曦开门进屋,也打算做顿热饭吃,查看一下挂在梁上的米袋子只有两斤左右玉米面,林曦没动它,从空间拿出二两大米煮粥,在粥上架两根筷子,放个白面馒头蒸上,再煎四个香香的荷包蛋,清炒几根嫩嫩的芦笋,虽然没有肉,但这顿晚饭也挺满足。

  夜里准备睡觉之际,隔壁胡小红陪着一个叫冯卫东的男知青来敲林曦的门,林曦开门让他们进来,三个人就站着说话。

  胡小红:“林曦你今天捡到那么多野鸡蛋,一下子也吃不完,留久会坏掉的,不如卖一些吧?”

  冯卫东点点头:“对,我想买,我表妹在前面那个村里插队,刚让人来说她病了,我得去看看,大晚上的又不好跑老乡家去找,你可以卖点给我吗?”

  林曦:“我昨天受伤流了很多血,也需要营养,要不你明天上山去找找看,也许能找到呢?”

  冯卫东苦笑:“我们也不像村里人那样经常往山上跑,熟悉野鸡习性,这个可遇不可求的,不是人人都有你这样的运气。”

  胡小红道:“哎呀林曦,你就卖给他一点吧,他表妹真的生病了。”

  林曦想了想说:“那我卖给你十个吧。”

  冯卫东很高兴:“行,十个就十个,你也挺不容易的,我按照鸡蛋价钱给你。”

  林曦点头,她还不知道眼下鸡蛋什么价格呢。

  冯卫东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几张票子,数出五角钱递过来,林曦接了,心里嘀咕十个鸡蛋就给五毛?这也太便宜了吧。

  胡小红在一旁解说:“本来应该是二分钱一个,这不没票嘛,就给你每个五分喽,很合适了,跟黑市价差不多。”

  两个人走后,林曦边关门边想着胡小红的话——黑市诶,就是私底下的交易,可以去转一转,从那里弄钱应该比较快。

  翌日,林曦还是准备上山砍柴,煮了几个鸡蛋装口袋里,边走边剥着吃,到院门口遇见胡小红,顺手给了她一个,胡小红很高兴,当即决定和林曦一起上山砍柴。

  林曦没说什么,在这个知青点里,也只有活泼外向的胡小红时不时跟她吱两声,其他人并不愿意跟她接近。

  两人结伴而行,胡小红嘴巴不停,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她很快发现了林曦脚上的新鞋子,果然追问哪里来的?林曦说离开家时外婆给塞进旅行袋里,一直没舍得穿。

  实际上原主下乡插队根本就没告诉外公外婆,怕他们担心,所以外公外婆至今不知道她下乡当知青了。

  而她宁愿下乡吃苦,把参军名额让给继母娘家侄女,是因为继母答应她,可以找关系,帮她替外公外婆换一个比较好点的住处,之前外公外婆住的地方实在太差了,四面透风漏雨、低涡潮湿还非常窄小,放一张床之后两个人进去都转不开身,门口也没有空余地方,直接就是一条排水沟,不小心的话一出门就摔沟里去了……原主心里知道继母刻薄,她还是赌了一把,但显然已经赌输了:她走后继母并没有帮助外公外婆换房子,那位继姐特意来信炫耀订婚消息,顺便提一嘴:你外婆扫大街时淋雨成了落汤鸡,现病得快死了!

  林曦心里愤愤,耳边听着胡小红夸赞说她脚上的鞋子时髦好看,林曦有些无语,这是后世大妈们穿的款式,时髦吗?

  顺着话题和胡小红闲聊起来,聊着聊着就说到黑市,胡小红倒是不藏私,叽哩呱啦说了一大堆,或许她觉得这根本不算什么秘密,林曦从她嘴里了解到不少情况,仔细想想,觉得如果自己行动的话,还是去县城的黑市混比较好,公社圩集万一碰到本村人就说不清楚了——自己的情况本村人谁不知晓?挣工分都不够自己吃,每月得向生产队预支下月粮食,半饿半饱状态,哪里弄来的粮食物资出卖?

  所以最保险的,做生意走越远越好。

第4章 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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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偶然还是运气,林曦和胡小红在山上砍着柴,居然打到了一只野兔子!

  很肥的兔子,约莫有八九斤重,听见人声从草窝里窜出来,慌不择路地跑不掉,被两个姑娘围追堵截加柴刀木棍齐上,逮住了。

  胡小红笑得见牙不见眼,紧紧搂着野兔子,这可是肉肉啊,她有多久没吃到肉肉了?

  两人收拾了柴枝扛下山,回到知青点,又是一番轰动热闹。

  晚上林曦破天荒得到邀请加入知青们的饭桌,大家因为兔子肉对她态度改变不少,林曦无所谓了,她觉得自己不会在这地方呆太久。

  其实这个年代吧,插队当知青也没什么不好,城市里某种局势比较农村更显严峻,成份出身不好同样很难过,动不动被拉去学习、审问,人民群众时刻监督;另外,农村粮食不够可以寻打些野味补充,城市里就真的只能饿着,钢筋水泥啃不动啊。林曦也愿意安安静静呆乡下捱几年,她是了解历史走向的,等几年后这阵风气一过,直接报名考大学回城就行了,但现在她不是一个人,还有外公外婆,她必须得尽快回海市。

  又过了一天,到赶大集的日子。

  现在是计划经济,粮食和商品实施统购统销,禁止自由贸易,不允许开集市,但黔省是华夏国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还是可以有点土政策的,比如这个大集,外省多数地方都已经取缔了,这山区里却依然保留,只不过也有规定,大集里不准买卖粮食和肉类,主要摆卖的都是些竹藤编织器或生产用具,也可以卖一些地方特色的小吃食,当然不比贸易自由兴盛时那么多,少量罢了,算是偷摸着卖,干部们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当没看见,毕竟本土风俗由来已久,有些老百姓他就不听教,制止不住的。

  知青们最爱赶集,几乎是逢集必赶,买不买东西都要去,林曦期待了好几天,肯定也是要去的。

  她心里揣着小九九,不愿意跟别人一路,假装听不见隔壁胡小红的邀约,没应口和她们做伴赶集。

  早上天刚麻麻亮林曦就起床了,翻出原主很爱惜的一套军装——当然是没有红领章的,六七十年代崇敬军人,保家卫国英勇又威风,青年们只要有条件都给自己弄套军装穿穿。林曦也敬重军人,只是,以绿色军装为时髦,呃,二十一世纪时尚淑女不太认同,不过原主根本也没几件衣裳,这套算是最新最结实的,那就穿着呗。

  再把双马尾改成麻花辫,打扮停当,背起个军色挎包悄咪咪出门了。

  小山村离公路挺远,得沿一条简易机耕路走七八里才上公路,村里人要去公社赶大集,大多数凭脚力走着去,只有少数人会等生产队套牛车马车上路。

  林曦沿着机耕路大步走,等走到前面村子,天色才透亮,看见那边村口有辆马车赶出来,林曦凑上去问能不能捎上自己,赶车的大叔和车上坐的五六个大婶大妈都不认识她,一个个盯着她瞧新鲜,林曦就说自己是后头村的知青,赶着要出门,可本村马车没那么早,大伙儿才露出了然的神情,友善地冲她点头笑,给她让了个位子。

  大婶大妈都爱八卦,一路上对着林曦问个不停,林曦只能耐着性子,面带微笑一一回答,这态度倒是赢得大婶大妈们的好评,有拿着煮熟的芋头、炒花生上集卖的,还硬塞给她吃。

  林曦知道人家从嘴里省下来的东西拿去卖,大多是为了孩子上学或买油盐,她不能白吃,就从挎包里掏出海市老牌子牛轧花生奶糖,给芋头、花生大婶各抓一把,又给车上其他人每人派两粒,说这是从家乡寄来的糖,请大家尝尝,一时间好感值又蹭蹭蹭直线上升,赶车的大叔听说她要去坐班车上县城,立刻挥起鞭子,让马车加速前进。

  到了公社,赶车大叔先把林曦送到等班车的地方,然后才拉着乡亲们去圩集。

  八点钟,林曦坐上了第一趟转头回县城的班车,问明司机下午两点还有一趟班车从县城到本公社,默默在心里计算:从这里到县城需要两个半小时,那么她只能在县城活动三个小时,必须得赶上两点钟那趟车回来,否则就要沦落街头了,因为她没开到证明,这年月出门若不持有本单位开具的身份证明,有钱你也住不上旅社。

  班车在沙石公路上颠颇前行,车上人不多,林曦看了会窗外景致,都是千篇一律的高山丘陵草坡林木,索性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神识进入空间清点库藏。

  好不容易到了县城,林曦下车走进候车室,远远地看见那边有个窗口写着“寄存处”,她心里一动,折身去了车站公厕,再出来时,手里拎着一个大大的旅行袋,走到寄存处窗口要求寄存,交了一毛钱保管费,得到一张单据,到时就凭这个单据领回自己的袋子,林曦将单据收好,离开汽车站往街上走去。

  依照胡小红所说,林曦尽往僻静的街角小巷走,转了两圈,终于被她发现有两个人在拐角处交易,不知道他们做什么买卖,正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林曦从旁边走过,那两人立刻警惕地盯着她看。

  林曦摆了摆手说:“没事,我也有点儿东西。”

  又往前走了几米远,身后跟过来一个中年男人,超过她两步,转回头问道:“小姑娘,有什么东西?”

  “面粉、奶粉还有些肉罐头。”

  中年男人眼睛亮了:“哟,好货啊!哪来的?”

  “不知道!做生意就做生意,干嘛问这个?”

  “好好我不问!那个什么,有多少?我全要了!”

  “面粉二十斤,牛肉干和香肠各十斤,奶粉两斤,水果罐头、午餐肉各五个,另外,还有十条花色鲜艳的纱巾。”

  “小姑娘信得过我的话,跟我走?”

  林曦才不会这么傻随便跟人走:“就在这街上吧,边走边谈。”

  “可我没见着东西,怎么谈价钱?”

  林曦把挎包从肩上摘下,打开盖子递给那男人看,挎包里装有两条花里胡哨的纱巾,一个红通通的苹果、一截香肠和几条牛肉干:“这是样品,奶粉和面粉怕撒了浪费,罐头太重也不好带着。”

  中年男人仔细看了看,连连点头,他倒是能理解林曦的防备心理,笑着道:“这里是后街,平常经过的大多是附近住户,很安全的,咱们说话小声点没事。”

  于是开始谈价钱,中年男人为示诚意,主动告诉林曦他就住在不远处,专干买进卖出的活儿,在这县城里关系很多,有人罩着,找他做交易准没错,黑市上可是有名号的。

  林曦不懂黑市价格,她也不贪心,现在只要能换到钱票就行。

  刚才报的那些东西数量,按黑市价,不要票的话可以换一百九十块钱,中年男人给出价钱,眼睛紧紧盯着林曦,林曦哪能看不出来他的奸商本性?直接说给整数吧,两百,立马带你去拿货。

  中年男人松口气,点了头,却装出一脸的肉痛,按规矩先付给林曦二十块钱,然后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后街,林曦带路往汽车站去,走到汽车站,林曦示意中年男人在外面等着,她进去凭票领出旅行袋,走到角落里拉开袋子伸手在里面鼓捣一会,再拉上拉链,然后吃力地双手拎着袋子走出汽车站,看见中年男子便把袋子交给他。

  中年男子拎起袋子,带着林曦走到一个僻静地方停下来,四周看了看,才放下旅行袋,打开检视里面的物品,果然是个老手,并不需要过秤,每样东西过过眼,闻一闻,在手上掂一掂就能估出重量,最费时间的是那十条花里胡哨的纱巾,中年男子要一条条细看有没有漏洞破损的,然后才收进旅行袋,满意地朝林曦点点头,掏出早就数好的一百八十块钱递上,还跟她约好以后有东西要出手就去那条后街找老吴,说完再不停留,拎着旅行袋快步离开。

  林曦也返身回汽车站,买好两点钟回县城的车票,坐在候车室里等车,一边啃着面包,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她都没记得算旅行袋的钱,白送人一个旅行袋了。

第5章 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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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程班车是个年轻司机,车速明显很快,回到公社四点十分,大集还没散。

  林曦不逛大集,她赶紧跑去了邮电所,按照原主记忆里的一个地址,往海市寄去五十块钱,注明给外婆看病用。

  不能寄太多,原主当初下乡时身上就只带了七十块钱,半年过去了,她不可能不花费的。

  先寄这些钱,希望能帮到老人,下个集日再来寄点吃食,也许她很快就能回海市了,到那时自当好好奉养外公外婆。

  上辈子林曦出身孤儿院,因为得院长婆婆额外疼惜,她舍不得离开孤儿院,不肯让人领养,但院长婆婆也只能陪伴她到十六岁就去世了,她一直很想念慈祥的院长婆婆,对于原主记忆中的外公外婆,莫名地很想亲近——她代替了原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不想继续做孤儿,就要尽力保住外公外婆,替原主也为自己好好尽孝。

  至于原主的渣爹,他另组了家庭有好多个女儿呢,恐怕早忘了原主,林曦也自动将他列为外人。

  赶在下班之前,林曦去公社供销社、副食品店转了转,没花钱,空间里什么都有,她就做做样子,到时如果需要拿出点东西来也能找个借口。

  五点钟,林曦走在回村的路上,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回头一看,原来是胡小红她们几个知青,四五个人坐着村里的马车,林曦便也爬了上去,晃晃悠悠地一边和胡小红有问有答,暮色四合时回到了村子里。

  今天知青们都出了门,回来就一起做饭吃,林曦本不想动手,想随便吃点干粮对付过去,胡小红却非要跑来窜门看她煮什么,没法子林曦只好和了点玉米面摊几个饼子,再打个鸡蛋汤,趁胡小红跑回去盛她那份饭,拿出一根香肠用剪刀剪成几截放在鸡蛋汤里煮着,胡小红再过来就跟她说是在副食品店买了点香肠补营养,胡小红才不管香肠来自何方,她拿着自己的饭盒,从林曦手里分到两小截香肠和一勺鸡蛋汤,垂涎欲滴笑眯了眼。

  接下来几天是不停不歇的绵绵秋雨,不能上山砍柴了,天气越发寒冷,有毛线衣的都穿起,林曦是在夏天过来的,并没带秋冬衣裳,除了那件军装外套和另外一件细格子罩衫是长袖的,其他都是短袖衣,把两件长袖都穿上还是冷得瑟瑟发抖,不敢出门,单薄体弱的害怕着凉生病。

  知青们都在嚷嚷,希望生产队赶快分粮,等粮食到手,就拿去换点布做一件厚衣裳或买双新鞋穿。

  林曦估计分粮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她倒是很想从空间里拿羊毛衣或呢子外套穿上,奈何胡小红老爱来窜门,自己有多少家当人家都了如指掌,突然冒出新衣裳,没法解释清楚,这时候若烧柴枝烤火又嫌早了,会被人说浪费,只能咬牙捱冷,好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可以拿出几床新棉被,垫得厚厚的,盖得暖暖的,然后听着屋外淅淅沥沥冷雨声以及隔壁胡小红、张艳芳哆哆嗦嗦喊着好冷好冷,那种时候,才算真正体会到上床睡觉是件多么安逸幸福的事情。

  下了一个多星期的秋雨,天气转晴,又到赶集日,知青们不出门都窝在他们的那间活动室里聊天打牌织毛线,胡小红也自顾去凑堆暖和不理林曦了,这却正中林曦心意,趁他们不留意悄悄离开知青院子,出村口沿机耕路朝公路走,若有马车或牛车经过肯定是去公社的,直接搭坐跟着去。

  到公社时正好赶上一趟去县城的班车,看看时间来得及,林曦索性就坐车去县城,到了县城下车直奔邮电局,邮局人挺多的,林曦挤到寄包裹的窗口排队,她在下车时手上就多出一个麻袋,吃力地拎着,麻袋里是连夜缝好的白布袋子,白布袋上连收件人地址都写好了,里面除了小半截几十年份人参和一些药品,还有本地特产响水田贡米、墨米、小米、腊鸡腊肉、红糖、干菇木耳以及两套全棉保暖内衣、两套薄棉外衣、鞋袜,约莫四五十斤的重量,准备寄往海市。

  这时候寄包裹工作人员要检查里面物品,还蛮认真的,要一一翻看过后才允许把布袋子缝口,林曦寄的药品也不多,伪装得挺好,工作人员没看出来,就让她把袋口缝好办邮寄手续。

  为防万一出现意外,林曦填写包裹单不用原主的字迹,连邮寄地址都随手填个县城某单位,并没写真实情况。

  寄完东西,她拎着麻袋又往小街巷去寻摸黑市,在那条后街经询问果真找到老吴家,又送给老吴一个麻袋,里面是些南方很难得的苹果、面粉、高级奶粉、牛肉干、鱼罐头、水果罐头,换了四百七十块钱。

  交易完,有人带着一位穿民族服饰的男人走进来,远远的林曦就闻到一股馥郁芳香,看着那男人将背篓放在桌面上,老吴揭开背篓上的芭蕉叶,原来里面是金黄澄澄的野蜂蜜!也用芭蕉叶垫着,一层层蜂巢完好无损,那成色简直不要太好,看着就眼馋。

  林曦空间里也有精装蜂蜜,但那怎么可能比得这个年代的山野蜂蜜?何况这背篓里是蜂巢蜜,凭肉眼看就知道香味、品质绝佳,那保健药效、营养价值就更不用说了。

  虽然心动,林曦也不能破坏买卖规矩,安静地站旁边看老吴和那个男人交易,等人走了,林曦才提出要买下这些野蜂蜜,老吴开始只想给林曦一半,因为有人跟他订货了,但林曦坚持全要,老吴考虑到林曦手里有好东西,以后还会供货,而且刚才也跟那男人说好让他再进山采蜜,索性这次的就都给了林曦,还大方到底,原价转让没要中间差价。

  林曦给了钱,背起三四十斤的背篓,走得挺吃力,留意观察四周没人,躲在拐角处将背篓收进空间,等晚上有时间再换个容器,眼下得赶紧跑步去车站买票上车,不然就误点了。

第6章 回家
穿越六零:大少,来闪婚全文阅读作者:湘诺加入书架

  傍晚回到知青院子,胡小红问知林曦又跑去公社副食品店买“营养”,虽然只是两根猪大骨,胡小红也很高兴地接受邀请过来喝骨头汤。熬汤的时候,胡小红一边烧火一边兴致勃勃地聊起知青们集体请假回家过年的事儿,说是生产队长和大队支书都同意了,今天冯卫东已经把请假申请写好,要回去的知青只需往上头签个名就成。

  林曦忙表示自己也想回海市,外婆生病,总得回去看看。

  胡小红惊讶:“你要回海市啊,那也太远了吧?听说光是买车票钱就够我妈两个月工资了,我妈每月工资36块呢,你有那么多钱吗?”

  林曦说:“我没有,上次赶集我是去邮电所拍电报了,今天又过去问问,看我的汇款单来了没。”

  胡小红忙道:“你不用专程去邮电所看,既然拍电报了,有汇款单的话他们会尽快送到村里来的。”

  “我就是着急啊。”

  “着什么急?还没分粮呢,等分粮了卖掉,也能换点钱买几样特产回家。”

  得知林曦路费有着落了,胡小红也替她高兴,便热心肠地拉着林曦立马去找冯卫东,往那张集体假条上签了名字,等明天交到队里盖了公章,大队就会逐一给开证明,有了那一纸证明才能买长途火车票,路上若要住宿更不成问题。

  几天之后,生产队分粮了,林曦挣的工分不高,只分到八十多斤谷子,队里每年分两次粮食,分一次就得吃半年,这八十多斤谷子哪怕连壳粉碎了拌野菜吃,林曦也不可能支撑半年。

  因为要回家过年,知青们都卖掉一部分粮食,林曦直接全卖掉,她告诉胡小红:“等回来时,从家里拿点全国粮票就行。”

  胡小红深以为然,不过她还是留了一半粮食,她觉得家里可能没那么多粮票给她。

  集日,林曦避开胡小红又跑了一趟公社,回来说领到汇款了,胡小红替她高兴,免不得四处去嚷嚷说林曦有钱了。

  这样车费算是过了明路,还能添两套秋衣秋裤、一件毛衣和两双袜子,这些当然是从空间里拿出来,费心机专门找了些颜色单一素淡的。

  十二月中旬,山区田野丛林白蒙蒙一片,那可不是下雪,而是结霜,南方山区入冬就这样,很特别的冬天景致。

  林曦就在这样的天气里出发回海市,行李不多,背着挎包拿个旅行袋,只装了平时贴身穿用的衣裳,其它东西都不带。

  先从公社坐班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去地级市搭火车,这就花用了一天时间,林曦在地级市找个旅馆住一宿,顺便给自己添些行李,长途旅行嘛,好歹也拿上两个旅行袋,一个装干粮吃食,一个装衣物,身上旧衣裳全换掉,空间拿出小内内、全棉秋衣裤、羊毛衫、西裤,外衣也挑两件薄呢子,一件中长一件短大衣,款式是那种保守但经典耐看的,颜色低调些,浅灰色和黑白格子,脚上再换双中跟系带小黑皮鞋,走起路来总算有那么点感觉了。

  穿了一个月的平底布鞋,还是不能习惯,这可能跟原主身量不够高有关系,林曦自己估测了一下,最多一米六。

  前世林曦好歹长到了一米六八,现在十七岁,很想再增高一点,可是听说有些女孩子来了初潮后就不长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第二天早起赶到火车站购买火车票,算算离上车时间还远着,林曦就走去市区游逛一圈。

  再回来时她身后跟了个拉板车的,板车上四个大号麻袋装得鼓鼓囊囊,林曦带着板车师傅去托运间办好托运手续,付完钱送走板车师傅,她才松口气,进候车室休息一下,车站供应有热开水,这下可以爽快吃个泡面,刚吃完,就听到火车进站了,林曦很是得意:自己把时间掐算得挺准嘛。

  在火车硬卧上躺两天,林曦就蔫巴了,被这年代的火车速度打击的。

  前世林曦在华夏中部Z省杭城长大,读大学、就业在F省,她没什么大本事,念书还行,上高中起就全免学杂费还附赠生活费的那种学霸级别,进入大学更是拿的全额奖学金,另外有个爱好能挣点小钱,所以她虽然是孤儿但钱够用,出远门基本上都坐飞机,图的省时快捷。如今她坐着绿皮火车,哐当哐当四五天,中间还转了一次车,才终于到达海市,下车时感觉人都变傻了,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知道该往哪方走。

  站月台上想了两分钟,林曦决定暂时不领托运的东西,先去看看外公外婆。

  外公外婆是家族联姻,却幸得二人情投意合恩爱非常,夫妻俩前半生过得安逸舒适幸福美满,怎么也料不到临老了老了会遭受这份苦难搓磨,尤其是外婆,从小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一朝被打成“吸血鬼资本家”,天天扫大街风吹雨淋,都不知道她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如今她病倒下了,林曦不想出现什么严重后果,希望外婆能好起来。

  在原主记忆里,外公外婆爱女如命,原主五岁,母亲林乔落江失踪,渣爹很快娶了继母,外公外婆是怨怪渣爹的,不愿意原主生活在继母阴影下,用尽一切办法取得原主抚养权,将对林乔的爱全部甚至是加倍放在原主身上,可惜好景不长,五九年外公外婆终归躲不过厄运,有人举报他们不仅是资本家吸血鬼,还里通外国(有国外关系并书信往来),外公外婆先被隔离审查,后被抄家没收别墅,两老住进狭窄潮湿的小破房间,为了林曦不受牵连吃苦头,外婆向渣爹和他的后妻低下头,请求他们抚养林曦。

  从那时起林曦住在孙家,明明也是渣爹的女儿,却被继母和她的孩子们当成街上捡来的小乞丐,毫不客气地虐待嘲讽,渣爹看见了会制止一番,不痛不痒骂她们两句,他不经常在家,在家也是多关注后妻生的子女,甚至后妻带来的拖油瓶,都能得到他的宠爱,而林曦在这个家就像个透明影子,可有可无。

  虽然被渣爹严厉禁止,林曦还是要偷偷跑去看外公外婆,只有在外公外婆那里她才能得到真正的疼惜和宠爱,外公外婆说:再苦再难,他们都会坚持活着,因为舍不得把她一个人留在这个世界上,看不到她的生活变好起来,他们不甘心!

  这份爱深沉厚重,温暖了原主,也感动着现在的林曦,她千里迢迢赶回来了,就不允许外婆出什么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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