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之后六个时辰内,身体会变僵。
可陈寡妇本该僵硬的下巴竟很轻松地就能扳开合上,这是不符合常理的,如何都说不过去。
陈寡妇同村的村民眉头一皱,开始疑惑起来,昨晚,是光头男子告诉他们陈寡妇被杀,如今看来,事情远没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衙门外已经站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他们对公堂上的林易指指点点。
“这林易居然懂验尸,该不会真的被恶鬼上身了吧?隔壁村的刘寡妇不也这样吗,本来痴痴傻傻的一人,突然变得聪明起来……”
“刚才没听吗?是有一个老仵作倒在他家门口了。”
“这种话你也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就在这时,有位年近四十,留着长须,精神矍铄的男子站在门边,公堂内外的情形,他都尽收眼底。
“包监税,你看这里人杂,要不我们从后门进去?”
身侧文吏打扮的人眯着眼睛,一副恭谨的模样,开口问询。
而这位被称为包监税的人,正是为后世所知的包黑炭包拯。
那包拯摇了摇头,看向公堂内道:“等等吧,反正你家知县还没退堂,不着急,而且老夫在庐州很久没有看到如此奇案了,自证清白?嗯,此子,倒有点意思啊。”
……
“死者陈氏,年三十上下,皮肤白皙,头发散乱,胸口有三处刀伤,最中间处是致命伤无疑,凶手的匕首刺进陈氏胸口,穿过肋骨间隙,直达心脏,然而一开始的时候,凶手并没想拿刀杀死陈氏,你们看,陈氏的脖子上有掐痕,很明显,凶手本来是要掐死陈氏的,可陈氏挣扎得太厉害,他一时难以得手,不得已而用刀了……陈氏的指甲缝里有极少的血痕,还有木屑,陈氏在临死前肯定做过巨大的挣扎,指甲在床边乱抓,或者抓着凶手的手臂,若我没有猜错,现在凶手的手臂上必定留下了陈氏的挠痕——”
林易剑眉星目,英气逼人,先是翻转陈氏的头颅,接着又举起她的手臂,一样一样地说着特征。
公堂上,鸦雀无声,众人都在静静看着林易验尸。
林易这时看向旁边的光头男子,“牛二,你可愿意让大家看看你的手臂,还有大腿?”
还没等光头男子回答,堂上的捕头便抢先一步,撕开了光头男子的衣服。
只听撕拉一声,古铜色的手臂上露出了一道道血红的伤痕。
“还真是你杀的人?!”龙书案后,年轻知县目瞪口呆。
光头男子想了想,急中生智辩解道:“不对,这是万花楼的花娘在小人身上留下的……”
刚才林易的一番分析,仿佛亲眼见到一般,光头男子听了不禁有些胆寒。
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他明明是一个傻子,怎么忽然就变得这么厉害了。
可不管怎么样,就是不能认罪,反正空口无凭,任自己乱说。
年轻知县摇头喝道:“真是个奸猾的刁民,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真当本县是好骗的了。”
说着,几名衙役就要上前对光头男子动刑。
“慢着,何须相公操劳,草民说过相公一旦给草民机会,草民就帮您抓出真凶。”林易抬起手,阻止了上前的衙役。
随后又绕到尸体左侧,翻动陈氏头颅,露出她惨白的脖子。
“诸位请看……”林易指着陈氏脖子的右侧,“陈寡妇脖子上有痕迹,这痕迹看起来像人的大拇指……”
临近的衙役上前来瞧,果然是人的拇指无疑。
“而且这根拇指的旁边还多出了一根小指头,草民推断凶手是个六指之人,至少大拇指边上长了一根小指头……”
林易继续说着,说话的时候,还不忘向光头男子瞥去。
光头男子被他这么一瞧,倒抽了一口凉气。
“牛二,这尸体上可都是证据,所以为了证明你的清白,是否愿意伸出你的手呢?”
林易目光清冷,语气平淡,没有丝毫的情绪在内。
可光头男子听了,却如同堕入万年的冰窟那样寒冷,他紧紧缩着双手,不愿拿出来。
“来人啊,将牛二的手掰开!”
年轻知县见此,一边叹服林易的心细如发,一边又命人行动。
堂上的捕头一听到知县的声音,立马拔出刀架在了光头男脖子上。
光头男吞了吞口水,感受着捕头刀带来的冰凉,整个人趴在地上,不敢动弹了。
几名捕快抓起光头男的手,接着公堂上的人都看到,光头男的右手有六根手指头,并和陈氏脖子上的掐痕吻合。
年轻知县见了,啪的一声,拍了一记惊堂木,喝道:“好一个目无王法的牛二,还不将如何杀死陈寡妇的经过与本县从实招来!”
“草民招……草民全招……”
被林易一层层的分析之后,人证物证俱在下,光头男已经没有挣扎的想法了,他把杀人并陷害林易的经过全都供了出来。
原来两天前,光头男路过陈寡妇家,见陈寡妇体态风骚,便起了色心……
“……可陈氏不从,争执间,草民不小心错手将她杀死了,后面的事,都如林易所言……”
说完,抬起头望着旁边静静站着的林易,心里拔凉拔凉的,想当初就不应该招惹他啊,本以为是个傻子,却不想对方的厉害远超出他的想象。
此刻的光头男……悔啊!
这林易就是勾魂的无常,索命的阎王啊。
啪!
年轻知县见案子已清,一拍惊堂木,宣布道:
“犯人牛二,先入室行凶杀人,后又诬告他人,今当以杀人罪、诬告罪两罪并罚,合该凌迟处死。来人啊,先将犯人收进监内,待书吏写好申解公文,明日与人犯一同送往庐州州衙。”
“陈寡妇村村民,受人蒙骗,虽然无罪,但也是本案证人,你们录完口供后,便先回去,等刑部发下公文,再到衙前听断……”
话没说完,却顿了一顿,眼睛看向林易。
林易注意到他的目光,抬起手说:“相公,草民已经无罪,不知能否退堂了呢?”
县衙不是久留的地方,林易想赶紧走。
“你别着急。”年轻知县摸了摸下巴,笑道:“百姓林易,能在被人诬陷人证物证俱全下,洗清嫌疑,助官府抓出真凶,实属不易,本县以为你非但无罪,还有功劳,现本县判决,林易无罪当堂释放,且鉴于其与案件有功,奖赏百钱!”
说着,一拍惊堂木。
什么?
林易没想到,除了无罪外,还有奖赏,虽然没有锦旗,但一百文钱,真的可以算是意外之喜了。
知县的话刚落下,就有幕僚拿着文书,和一名差役一起,让牛二签字画押。
牛二看着纸上的判决,吓得面如土色,凄然道:“凌迟?这这,不不,相公,求你给小人一个痛快吧……”
年轻知县根本没有理会他,反而吩咐衙役,不能让牛二自杀。
待牛二按好手印,那名差役便将他带去狱牢。
年轻知县在最后点了点头道:“很好,本案到此结束,退堂吧!”
待一干人都走完后,年轻知县从座位上走下来,走到林易跟前道:“林公子,刚才对亏了你,不然本县要变成一个糊涂官了……”
林易哪里敢多说什么,赶紧抬手道:“相公能给草民机会,草民还要多谢相公呢。”
年轻知县道:“林公子不知,城北两华寺昨晚出了命案,县衙的仵作都被派去了,所以没有人来验尸,如此才冤枉了林公子,确实是本县的失误……”
林易没想到还有这一遭,可案子都已经了解了,剩下的都没有什么,什么两华寺命案,也和他没关系啊,于是道:“原来如此,可这也不能全怪相公。”
说话的时候,已经有人从库房拿了一百文钱。
林易接过了钱,才和知县告辞。
这时候,县衙门前的围观百姓正渐渐散去。
站在门口的包拯看着里头发生的一切,满意地点了点头。
一旁的县衙书吏看着走出来的东郭村乡民,笑着对包监税道:“这位林公子,好生聪明,而且临危不惧,一般人见到我们官府中人,早就吓得两腿发软了,可她不一样,真不简单呐。”
包拯捋着胡须,道:“不简单好,不简单才不容易被人欺负。只是不知他是哪里人,书吏可否帮老夫打听打听?”
书吏意外地看了他一眼,“噢?监税,莫非你对他产生了兴趣?”
包拯奇怪地看着他,“没什么兴趣,只是觉得此子是个人才……”
书吏点了点头,“是,小人一会儿就去查,哈哈,能被包监税看上,此人今后肯定前途无量啊。”
说着,看向林易的身影时,眼神中充满着羡慕。
包拯的恩师是当朝宰相,这林易日后的前途怕是要无可限量了。
此刻的林易可不知道自己被大人物看上了,他揣着钱,正眉头紧锁地往公堂外走去,虽然陈寡妇的案子了解了,可还有一个更坑的事情等着他……
在这个穿越与重生已经成为家常便饭的时代,我紧跟潮流,和那些挂逼们一样优秀,不仅拥有了自己的金手指,还把穿越来的第一个小麻烦解决了。
只可惜,继承别人的身体,自然得继承别人的其他东西了,比如……原主父亲的蚂蚁花呗?
天,林易眼皮挑了挑,便宜老爹死之前居然欠了别人十万两的赌债。
若一两银子等于八百块钱的话,十万两就是八千万块……
这……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啊。
站在衙门口的林易,叹了叹气,感觉自己真的太难了。
根据脑海里的记忆,原主从小就没见过母亲,而父亲是一个赌鬼,根本不管他的死活。
其实这个便宜老爹他生前也是个体面的读书人,后面也不知为什么染上了赌瘾,而他死后,欠下的赌债自然就要原主还了。
林易瘪瘪嘴,逃跑又没有地方去,心里想了想以前看网文的时候,那些穿越前辈要么发明蒸馏酒发明香水从而日进斗金,要么拥有领先好几百年的知识称霸一方,或得到皇帝重用。
可林易不行啊,开局除了一百文钱和图书馆外,什么都没有。
图书馆?
林易眼前一亮,他可以卖诗,卖菜谱这些简单可行的东西啊。
林易渐渐融合完记忆后,发现自己穿越到的是宋仁宗明道元年,身处在安徽庐州,这个时候苏东坡还在襁褓里,他以后的那些才子才女一个都没出生。
啧啧,抄是不会抄的,这辈子都不会抄的,我林易只是一个快乐的搬运工……
林易心下美了一会儿,当然也知道卖诗在网文中是个老到不能老的套路,可他现在已经回到古代了,又不是在网文里。
为了生存,为了还债,不是更应该往毒的方向前进吗?
除非天降巨富,掉下一个富婆来,不然叫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如何还掉那八千万块?
卖肾可还行?
林易打定主意,起身往家中而去。
灵溪村,林易家里。
林易站在门外,看着家徒四壁的房子,一颗心再度凉了下来,父亲欠下赌债,家里能搬的东西都被债主们搬空了,他还想抄诗卖钱,真的是……现实太残酷,梦中什么的都有。
“嘿,那个傻子回来了!”一道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易回头看去,一名男子持着扇子,面带笑容地走了过来,不过这笑容面对林易时,好像有轻视的意思。
林易问他:“阁下是谁?”
“呵,林傻子,怎么连我都不认识了?”男子走到林易跟前,语气很是不屑。
林易这才记起他是谁,灵溪村里正家的傻儿子,为人嚣张跋扈,是村子一霸,以前经常欺负原主,可如今他穿越过来,又怎么能让别人再欺负,于是上下打量了里正家的傻儿子一眼,嫌弃道:“不好意思,刚醒,你谁啊?又不是我儿子,干嘛要认你呢?”
“林易,你……”男子气结,怒视林易,旋即又笑了起来,“我也听说你脑子好了,可这又怎样?你可能不知,因为你爹欠债太多,又太久,债主们都不想等了,他们和我爹商量,要把你家的房子卖了,哈哈,林傻子,你以后真的就无家可归了……”
林易听完,身躯一震。
就在这时,远处的黄土路上黑压压的来了一群人,为首的正是灵溪村里正,他身后跟着的四五个人,就是林易的债主们了。
“林易,你能活着回来,就证明你无罪,这点我很高兴,我灵溪村从不出杀人越货的恶徒……”
里正走到林易跟前仔细看了看他,随后开门见山,指着身后的几名债主道:“不过,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几位仁兄今天和我来你家,就是为了解决你爹欠下的那十万两银子的事情。”
林易听后,也不啰嗦:“可我家房子也值不了多少钱啊。”
里正道:“这一点我早就料到了,林易,从明天起,你就到他们赌坊做帮工,这也是我向几位仁兄说了半天才求下来的,不然,他们都有可能把你卖到那些烟花场所呢,对于这点,你应该好好感谢我。”
林易好笑道:“十万两银子,这帮工我要做到什么时候?”
里正轻蔑道:“自然是做到钱都还清了为止,如果你还不完,那就让你儿子还,如果你儿子还不完,就让你孙子还,总之,子子孙孙不管传到第几代,这十万两银子铁定要还清的。”
林易怔了怔,记起来眼前的这位里正年轻时和他爹不大对付,经常被他爹打脸,如今这么着急把他家房子卖了,也正是为了报当年之仇,落井下石啊。
这都什么人,现在的他才十六岁,放在后世还是个孩子啊。
算了,不吐槽了,林易收敛心神,看了看里正和债主们,建议道:
“要不……你们再给我三年的时间如何?反正已经欠了许多年,也不差这三年吧?”
有个债主不耐烦道:“三年,又是三年,三年之后又是三年,从你父亲还活着开始,我们就一直在等,如今都快十年了,你还想让我们再等几个三年?”
你们还真有耐性……
“那就……一个月?”林易估算了下,像苏轼的诗词起码能卖到一万两吧,秦观、辛弃疾、李清照、纳兰容若……啧啧,一个月应该没问题。
“我们连一天都不想等了,明天便来你家拆房子!”有名债主愤怒地挥了挥衣袖,接着向里正道:“里正,劳烦您派两个人在林易家旁盯着……”
里正点了点头,明白他的意思。
而又有其他债主说:“不用人看着,谅他也不敢跑!”
“这小子除了脸白一点,真的一无是处,很担心他干不动活。”
“实在不行,就把他卖到花柳巷……”
几名债主聚在一起,商量怎么处理林易,随后就一一离开了。
里正和他家的傻儿子是最后走的,傻儿子看了看林易,问他爹道:“爹,这是不是就叫子承父业……”
里正今天很高兴,以前经常被林易爹打压,今日终于扬眉吐气了,所以也不管儿子乱用成语,点头说:“对对,就叫子承父业,我儿乖,我儿聪明……”
林易瞧了一眼他们,等人走远,朝里正吐了口唾沫,都什么人啊,还同村的呢。
不过也没办法,他爹欠的债,做儿子的总要还。
林易叹了叹气,本还想着天降巨富,却不料是天降巨负啊。
正准备转身,听到马车的声音由远而近,他好奇的看了过去。
一辆马车从远处的树林而来,在靠近林易家时,停在了路边,很快,车上下来了一位极其美丽的女子,如果用诗词来形容她的话——林易书读得少,想不到措辞,反正就是美,什么赞美的词语用在她身上,都是没错的。
以前,他在老照片上看过清朝的宫女妃子,照片里的宫娥真的可以用不忍直视来形容,因为这个,一度令他以为古代的女子也就那样,可眼前的这位姑娘却改变了他的想法。
“敢问是林易林公子吗?”
清澈动听的声音从女子的口中发出来,林易一下子觉得自己上了云端。
“咳……姑娘此来也是为了银子吗?说吧,我爹欠你家多少钱?”
美女是美女,可林易却不认为,美女到他家有什么好事。
虽然这话问的有些煞风景,可林易不是舔狗啊。
对面的女子听到林易的话,顿时愣住了,眼睛睁得大大的,她没想到林易会这么突然。
“林公子,你错了,令尊并没有欠我家钱……”
林易登时一喜:“难道是你家欠了我家钱?”
女子:“……”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对面的美丽女子刚要出口的话被林易生生地堵了回去。
“林公子,我们能进屋聊吗?”
“有什么事,就在外面说吧。”
屋里除了一张床,三堵墙外,什么都没有了,难道让人家姑娘在床上和他聊天?
画面太美,他不敢想。
只是这句话有点直男了,美丽女子再次被林易堵住了。
“姑娘,你到底想干嘛?”
直到女子走到跟前,林易才算愣住了,这位姑娘长得确实好看。
“我可以进去吗?”
说话也很好听,只是情况有些微妙。
林易奇怪,这姑娘怎么老想要进去。
“其实我屋子空空如也,没什么好招待的……”
林易实话实说,女子的打扮有点像富人家的小姐,可他还是起了万分的小心,如果小姑娘玩仙人跳,那不就糟了。
虽然身上没多少钱,但对方觊觎的很有可能是他的美色。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林易从小就懂的道理。
“林叔父与先父一起同过窗,同过年,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当初有过约定,不论日后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两家都要相互扶持……”美丽女子展开如星辰般的眼眸,深深望了林易一眼,随后身子微微一福,“忘了自我介绍,小女子……柳莺莺。”
名字听起来还挺不错嘛。
林易摸了摸鼻子,搜寻记忆,死鬼老爹好像真的有一个姓柳的好友,只是这位好友没考上功名,便弃文从商了,为了这,死老鬼还和那人单方面断绝了往来,说那人从事贱业,有辱斯文。
真是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老鬼啊,你天天滥赌就很斯文了吗?
而且你也没考上功名啊,一个颓废,一个选择另一条路,真不明白老鬼有什么好嫌弃别人的。
林易又开始他的吐槽了,反正对方不是亲爹。
接着,他才看向柳莺莺,说道:
“哦,记起来了,可我们两家已经很久没往来了吧,我爹那老家伙说你……呃,说柳伯父,他不该放弃大好的前程……嗯?先父?莫非柳伯伯他也?”
柳莺莺点了点头,道:“先父已经辞世四年了。”
好吧。
原来两家的老头子都见孔子去了。
“真是不好意思啊,节哀……”
林易挠了挠头,抱歉一声,继续问道:“那你今天来此到底是?”
柳莺莺想了十几息,才道:“林叔父欠下巨债,先父生前一直想帮他的忙,可林叔父一直坚持,没接受先父的好意……所以此次我前来……”
“你是想帮我家还债?”
没等柳莺莺说完,林易就睁大眼睛,有些喜出望外。
记忆深处,七八年前确实有个伯伯常来他家,似乎是送钱,偶尔也送面,只可惜那位老伯总是热脸贴在死鬼老爹的冷屁.股上,没聊几句,就被老爹赶出家门了。
现在想来,那伯伯就是柳伯伯了啊。
老爹赶走人时,一般会在那人背后留下“君子固穷”“贫者不吃嗟来之食”“富贵不能淫”等文绉绉酸溜溜的话。
啧啧……
“好,这钱我肯定会帮林公子还上,不过……”柳莺莺被林易激动的神情弄的有些错愕,她抬眼看了看林易,不知说什么好。
十万两的数额巨大,而且两家人已经很久没有交往,关系从林易这一代开始早就生疏了,刚才他也不过是开开玩笑罢了。
于是,林易憨憨的笑道:“方才只是玩笑话,姑娘莫要往心里去啊。”
就在这时,柳莺莺突然弯下身道:“……我并没有开玩笑,林伯伯的赌债柳家可以帮忙,我来此只是想求林公子帮帮我。”
“蛤?”
……
“逼婚?”
片刻之后,林家院子里。
林易大咧咧地坐在木头凳子上,目瞪口呆地看着柳莺莺,他没想到柳大姑娘这样一个漂亮的人,也会被逼婚。
“你至今还没遇到什么如意郎君吗?”
柳莺莺摇了摇头,解释道:“公子不知道,我父母早亡,家中还有祖母,以及念书的幼弟,家里的生意都是我一个人主持,若我嫁了人,怕就要把生意交托别人了,不过,生意倒无所谓,我担心的是我祖母还有幼弟没人照顾……”
“所以你为了照顾他们,不想成亲,可家里的其他人,比如你同族的叔叔伯伯们却盼望着你早些嫁人?好谋夺你家的财产,你为了堵住那群人的嘴巴,就找到了我假成亲做一对名义上的夫妻?”
林易按着古代的一般套路,说出了心中想法。
柳莺莺惊讶地看了他一眼,“林公子真是料事如神,我都不用说,你就已经知道了。”
呵呵,书看得多了,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金坷垃。
这个时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若柳莺莺嫁了人,有很大可能不能继续操持柳家产业,而她年迈的祖母,还有年幼的弟弟怕要过苦日子了。
不过,转头想想,柳大姑娘也是个顾家的人啊。
如果原主的死鬼老爹能像柳姑娘这样,何至于欠下十万两的巨债?
林易叹了一叹,人和人还真的不一样啊。
接着,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向柳莺莺建议道:“其实你可以招赘婿啊?”
柳莺莺摇了摇头,道:“我不想为难别人,赘婿的话终究低人一等,我也更不想因此而看不起我的丈夫。”
这柳姑娘对自己还有身边人的要求还挺高的。
林易这回真的要高看人家一眼了。
“公子若能答应,小女子保证无论公子想做什么事情,都可以去做,除了伤天害理,以及……以及那个以外……”
柳莺莺说出最后一句的时候,俏脸微微一红。
林易懂了,就是不能干夫妻之间该干的事情。
“可是姑娘,你不怕自己的名声受损吗?”
“若祖母能安然度过晚年,幼弟又可以安心考上功名,我就算终身不嫁,折寿十年又如何?”
啧啧啧……
“柳姑娘,你真的很有勇气。”
也不知道谁给的,反正林易就是敬佩这种为了家人赴汤蹈火,不管不顾的人。
“不知林公子的意思?”
柳莺莺怯生生地看了看林易,一下子说了这么多,对方如果不同意,那她要怎么办啊?
林易怔了怔,心想只要自己做她名义上的丈夫,就能轻松还掉死鬼老爹所欠下的赌债,还不用担心被那群债主卖进花柳巷里卖肾啊。
而且,从今以后就可以抱住柳家这条又白又嫩的大长腿,当一个混吃等死的咸鱼挂件了。
虽然还是有些不尽人意,但是……
妙啊!
刚回到古代,林易还担心住的地方,家里一穷二白,连生活必需品都没有。
可现在……
啧。
住处?
柳家不就是吗?就算古代商人地位低,可关林易屁事,他还是个一无是处,身无分文的白丁呢。
吃的?
柳家家大业大,看柳姑娘的装扮,还有外面停着的那辆马车,车上那位虎背熊腰的车夫,林易就知道柳家是饿不死自己的。
媳妇?
还需要找吗?眼前的就是啊,网文诚不欺我,回到古代,老天爷就给你发女朋友。
此刻的林易,心底下定决心,什么官居一品,什么封侯拜相,他通通不要,他现在就想要——
喝最美的酒……
泡最香的澡……
吃最软的饭……
成为大宋朝——最逍遥的郎君!
柳莺莺有她的自尊,别人不能逼迫她,她也不会去逼迫别人。
见林易沉默半天,心下想林公子应该已经拒绝了。
不知道是不是提的条件太苛刻,伤害了一个读书人的自尊?
林易父亲是个倔强的举人,柳莺莺联想到虎父无犬子,或许林公子也有他的倔强?
果然,是自己一厢情愿了。
柳莺莺敛眉叹气道:“如果公子不想的话……”
“不,我想!”
“欸?!”柳莺莺美目不断放大。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如果我凭本事赚到了十万两银子,你能放我走吗?”
柳姑娘的条件很不错,不过林易没有跟她深入了解过,还不知道两人相不相处得来,日后如果发生什么变故,就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得清的,所以同意前还是把约定做足比较好。
“当然可以,你来去自由。”
柳莺莺很惊讶林易居然真答应她这个大胆的想法。
至于后面那段话,她直接忽略了。
随即,她激动道:“林公子,我真的很感激你,也很佩服你。”
“这说的什么话,是我谢你才对,如果没有柳姑娘,我明天就要被那群债主卖进花柳巷做牛郎了,你为了家人做出那么大的牺牲,我林易打心底佩服,而且我孑然一身,舍命陪……女子又何妨呢?只是柳姑娘不要嫌我嘴笨才好。”
林易摊了摊手,一脸的无所谓。
柳莺莺听后笑了笑,觉得林易是个风趣的人,随后道:“林公子能答应,是小女子的荣幸,既然我们已经达成协议,现在不如谈谈合作的事?”
“当然可以,我们人前装夫妻,人后是盟友,日常中我以你为重,只要不做出格的事情,就应该没问题了吧?”
说话的时候,脑子里忽然想到,按着正常套路,假装夫妻的两个人到最后十有八九都成了真夫妻。
那他和柳姑娘?
不行,不行,我怎么能趁人之危。
可想法一旦生出来,很快就在脑海里生根发芽了。
林易在内心深处给自己扇了一巴掌。
然而,图书馆竟心领神会地飞出几本书来——
《演员的自我修养》
《如何假装不喜欢她》
《论先成亲后恋爱的实际操作可行性》
《喂单身狗袋粮》
第一本还好,林易知道脑海里的图书馆能根据他下意识的需求自动飞出书来,上本《法医学基础》就是这个样子,而此去柳家正要做一个演员。
可是,后面三本怎么回事?
只不过把柳姑娘当做盟友,图书馆居然以为他喜欢上柳莺莺了?
这怎么可能,两人才认识不到半天,对方的性格都不了解,所以他喜欢柳姑娘,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啊。
“林公子说的很透彻,我想我也没必要再说什么,来日方长,具体的情况还是等到我家再看不迟,只不过林公子……你日后想做些什么呢?”
听了柳莺莺的问题,林易突然怔住了。
做什么?不是当一条混吃等死的咸鱼吗?
【女生多半不喜欢好逸恶劳、胆小懦弱的男人,在追求人家之前,先表现出你拼搏奋进、坚强独立的男子气概吧!】——来自《喂单身狗袋粮》,简称《狗粮》。
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想现在追求她啊!
林易很无语,在想事情的时候,图书馆居然做起了月老。
【先不要激动,别让对方觉得你心怀不轨,做几个深呼吸调整下心态吧,要有自信,稳住,我们能赢!】——来自《如何假装不喜欢她》。
林易:“……”
【女强人喜欢的是容易控制的丈夫,如果表现得太上进,反而让对方警惕,她会以为你准备谋夺她家的财产,咸鱼一点,在无形中吸引对方注意,让她对你渐渐产生兴趣,产生依赖,直到离不开为止。】——来自《论先成亲后恋爱的实际操作可行性》。
图书馆的戏真多,它是想把自己气死,然后继承死鬼老爹的蚂蚁花呗吗?
林易腹诽,想起柳姑娘的问题,他一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公子要考功名吗?”
柳莺莺见林易又沉默了,便提出自己的建议。
功名?
林易摇头,想了想道:“两家既然是至交,柳伯伯也经常来我家串门,那想必姑娘就应该听说过我六岁时被石头砸中脑袋变得痴傻的事吧?我今天才刚刚醒,重新捡起书本去考功名似乎有些晚了,当然,读书永远不晚,可我觉得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路,何必一定执着于功名呢?”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路……”
柳莺莺听完,愣了十几秒,咀嚼着林易说的这九个字,很快,想起了她弃文从商的父亲,随后才站起身道:“公子真是个豁达的人,莺莺受教了……”
林易挠了挠头,他有说什么吗?
……
一辆马车从灵溪村离开,往县城而去。
车里,林易感慨着这一天的遭遇。
就在这时,前方突然闹了起来。
“杀人了——”
“柳家杀人了——”
“柳家的下人把赖头阿三给打死了——”
一时间,各种喊杀喊死的声音响了起来,不绝于耳。
正闭幕眼神的柳莺莺睁开眼。
林易也同时感觉到不对劲。
外面的车夫停稳马车后,探进头,和柳莺莺道:“姑娘,出事了……”
林易和柳莺莺一起下马车的时候,周围已经一片杂乱了。
柳家门口围拢了一大群人,人流在一个倒下的壮汉旁边停下。
他们两个只能站在圈子外观看。
林易看到地上的壮汉,脚下的鞋子沾满黄泥,上身的衣服敞开,胸口,胳膊上的淤青,一片一片的。
有人伸手去探汉子的鼻息,“断气了,确实死了。”
“怎么会,我只是轻轻推了他一下……”柳家门口穿着蓝色衣裳的青年,吓的有些六神无主了。
“真是倒霉啊,他们柳家最近是不是得罪哪尊大神了?怎么老出事……”
林易听了,有些懵,忽然看到刚才的车夫跑到柳莺莺身后,问询:
“泼皮赖三,他来我们家门前做什么?我们柳家的人怎么可能杀人,这……姑娘,怎么办,要进去吗?”
柳莺莺想了想,看向林易:“林公子,不曾想带你进门的第一天就发生这样的事,要不你先在一旁待着,等前面的人散了再和我们进去?”
柳家门前死了人,柳莺莺知道情况不妙,逃避是不现实的,她作为家主,必须出面,可是,她同时不想拖林易下水。
林易却蹙了蹙眉头,没有说话,直接往前走去。
柳莺莺感觉奇怪,急道:“诶,林公子,你做什么,前面可死了人。”
林易没有回头,只是道:“我去看看,这事情有蹊跷,人可能没死呢。”
柳家出事,林易自然不能袖手旁观,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林易想通过这增加和柳姑娘之间的好感度。
都断气了,怎么可能没死?
柳莺莺觉得林易有些奇怪,他该不会为了自己故意撒谎吧?
不过,也没这必要。
难道人真的没死?
可他怎么看出来的,林公子是不是懂医术?
柳莺莺带着疑惑,先制止了准备向她打招呼的柳府下人,接着跟在林易身后。
“大家都让让,让一让啊!”
因为路人太多,柳莺莺怕林易不好穿行,便不顾身份地喊了起来。
听到柳莺莺的声音,刚才还嘈杂的人声都一一停了下来。
人们把眼睛一起投向了柳莺莺这边。
柳府当家的回来了,这下子可有好戏看。
众路人如是想着,很快注意到柳莺莺前面的人——林易。
“此人是谁?能让柳姑娘亲自为他开道,两人的关系不简单啊。”
“管他什么关系,有热闹看不就行了。”
现场没有人阻拦,也没有人再多说什么,大家都纷纷给林易和柳莺莺让开了一条路。
林易看见挡住他视线的人墙慢慢往两边移动,也听到了柳姑娘的声音。
“她叫这么大声,是为了我吗?”
柳莺莺不过做了一个很简单的辅助,却给林易产生一种夫唱妇随的感觉。
【小心人生三大错觉】——《狗粮》。
【没有一定的把握下,不要冒险行动,当个看戏的咸鱼是最好的选择】——《论先成亲后恋爱》。
林易不说话了,但他不会看戏,他是个有责任心的人,既然脑海里有一个图书馆,那他就应该做点什么,不能白白浪费资源。
很快,他蹲到壮汉身边,先并指探了探鼻息,颈边动脉,又俯身把头贴在壮汉的胸口上。
胸口还有温度,可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
抬起壮汉的胳膊,脉搏也是一样。
林易抬头看向一脸慌张的柳家下人:“刚死吗?”
下人慌张道:“是,可我只轻轻一推……这位公子,你看他还有救吗?”
林易想了想,此人身强体壮,心脏骤停,说不定有心脏病?
不管如何,先救人要紧。
脑海里一下子就想到了心肺复苏,人工呼吸。
可是,当目光投向地上的男子时,林易踟蹰了。
乱糟糟的头发,上面还有几根杂草,粗粗的眉毛连成了一条搞笑的线,脸的话,根本就是好几天没洗的样子,嘴唇很厚,下巴长了一颗黑痣,痣上还有一根长长的黑毛。
好恶心,叫他怎么下得去口。
【心脏骤停后,抢救的最佳时间只有4分钟,应及时处理。】
脑海里的声音告诉林易,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难道我的初吻就要浪费在一个男人身上?
就在林易天人交战的时候,有人突然说话了。
“公子?”柳家下人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林易也同时把目光对了过去,脸上泛着异彩,就好像快溺死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兄弟,想救人吗?”
“当,当然……公子你是说他还有救?”
下人目光一亮,赖三是他误杀的,杀人偿命,他可不想死啊。
“嗯,不过你得帮一下忙。”
林易点了好几下头,十分严肃地看着他,一点都没有开玩笑的样子。
下人道:“只要能救活他,小人愿意做任何事。”
“很好,好兄弟啊。来不及说了,先跪到他头旁边。”
说话的时候,林易已经摆正了壮汉姿势,让他躺平。
柳家下人跪在壮汉头边,林易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人工呼吸要注意的事项。
“什么?!公子,这个小人做不到啊!”
下人一听,登时目瞪口呆,看着地上的壮汉,感觉自己快要吐了。
“救人还是杀人,就在你一念之间了。”
林易拍了拍下人的肩膀,继续循循善诱。
下人怔怔地看了看他,自己这是上贼船了啊。
天人交战之中,下人虽然很嫌弃,可人总要救的,到底是他推的人,以后再也不敢乱推了,不,没有以后了。
好吧,好吧……
下人想了不过十几秒,就无可奈何地接受了。
时间不等人。
林易找准壮汉两汝头连线的中间位置,右手根紧贴壮汉胸口中间部位,双手交叉重叠,右手五根手指曲折起,双臂伸直。
【心脏按压与呼吸的按压,按着30比2的比例进行。胸外按压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按压的力量,速度和深度。】
急救的知识,林易自然没有忘记,可脑子虽然学会,手总是跟不上它的进度。
但时间紧迫,现在也就只有他能救人了。
很快,林易做了几下深呼吸,开始做胸外按压了。
利用上身力量,用力按压三十次,速度至少在每分钟一百到两百次内,深度最少五到六厘米,林易按下去的时候,尽量控制好力气,以免对方发生骨折。
周围,路人们都愣愣地看着林易的动作,期待他把人救活。
起死回生啊,如果真的能实现,今天的事够他们在别人那吹嘘一辈子了。
咱们可是见证了奇迹。
当然,还是有不少人持怀疑态度,眼前的小子看着稚嫩,毛还没长齐呢,还想着把没气的人救活过来,简直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啊,拿乡野趣闻当作现实,此子该不会读书读傻了吧?简直可笑啊!
不过,就算是这样,所有人还是都跟着林易一上一下的动作屏住呼吸,整个世界仿佛安静下来一般。
直到——下人等林易做完,把壮汉的头抬起,拿布擦干净他口中分泌物,而后俯身下去时,才打破了刚才的安静。
“唔……”
这一幕,被所有人看在眼里,众人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下人。
“本以为那小郎君已经够令人匪夷所思了,没想到这柳家的下人更让人难以捉摸啊。”
有伤风化啊。
此刻,下人想死的心都有了。
可林易很快又做完一次胸外按压,他如魔鬼一般,把眼睛向下人看过去。
下人眼巴巴地瞅着他,心里十万只羊驼奔涌而过。
可一回生,两回熟,虽然恶心,但知道自己在参与一件十分了不起的事,或许日后还能和子孙吹嘘一番,所以他在一干人不忍直视的目光下,再次俯身下去。
下人现在只希望今天的事情,不影响到他日后找媳妇就好了。
两个男子在做人工呼吸,在场的女性观众没好意思再看,纷纷把头侧到一边。
只有柳莺莺还目不斜视地看向林易,她心里的惊骇不比旁人少,今天这个场面,换做平常,她只能赔钱了事,指不定还要去衙门吃官司。
可现在,她感觉这回妥了,自己已经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刚认识半天的男人身上了。
心里不由感叹,虽然林易只是她暂借的相公,但怕还真有几分本事啊。
此时,心脏按压的林易正气喘吁吁的和柳家下人一起坐在地上。
眼睛紧紧盯着面前的壮汉,只是做了那么久的按压,人怎么还没醒。
如果没醒,那真的就是前功尽弃了。
难道说刚才的动作有什么不到位的吗?
正当林易思考着下一步该怎么收场时——
“咳咳咳咳咳咳……”
地上的壮汉醒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