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上的马踏在马踏石上,车辙滚过石子路,一个转角,行道树上枝桠光秃秃的,忽然掠过几点寒鸦,卷起秋日的树叶,随风飘洒。
李子轩手抚过清风,在马车中点了一只盘香,同时他的双脚盘起,双目紧闭,如同老道士一般坐定。
孙兀嗅到盘香的味道,他一个粗人,根本没有闻过这么好闻的气味,情不自禁撩开了车帘,只见李子轩以一种怪异的姿势盘坐着,宝相端庄。
似感受到了孙兀的目光,李子轩眼睛中闪现精光,四目对视,孙兀先受不了,别过了头。
“你这是在干什么啊?”状似无意地问到。
“这是在打坐,修炼。你们武人应该对这个很熟悉吧?”李子轩低手拨了拨已经燃烧了一节的盘香。
“嗯?我们武人不是这样练功的,都是下场一拳拳打出来的。”
李子轩抬头,歪着脑袋想了一想,眉头拧成了一块。
“不会吧,上一次有一个道士,路过我们家的时候,他见我对武道感兴趣,于是卖给了我一本《正经经》,上面交给我这种修炼方法,我已经学了有一个月了,虽然还没有什么成绩,可是,他说,一年之后一定会初有成效。”
越听孙兀越觉得这个道士很不靠谱,停缰勒马,回首问道:“他是不是用了无中生有,移形换物之类的魔法一样的武道?”
李子轩的神色慢慢变亮,等到孙兀说完,点头道:“对对对,是这样的。他手中的道帽之中会突然出现一只兔子,而这只兔子一挥手就又消失了。”
孙兀表情很耐人寻味,听完之后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显然,李子轩被骗了。
他一个能够参加博学鸿词科的士子,居然会被江湖骗子骗,孙兀心中产生了一种不真实感。他在思考怎么样给李子轩点破。
“嗯…是这么回事,这是一种江湖上叫做魔术的东西,而这种东西本质上是假的。”
李子轩满脸地惊愕,但更多的是不相信,疑惑地看着孙兀。孙兀跳下马车,抬手之间一根粗壮的树木被拦腰折断。
“这才是真正的武道,凡是没有攻击力的武道都是假的。”孙兀收住拳头,站在一块空地之上说道。
“那…”神色之间李子轩好像已经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他继续问到:“那武道应该怎么练才对啊?”
孙兀身体半蹲,收腹,连带空气之中都出现了一种压迫人的气势,出拳,带起拳风,虎虎生威。
但下一刻,孙兀所有的气势忽然停住,因为他看到了李子轩面露琢磨的表情,完全不像被骗了。猛然间,孙兀头脑之中产生了自己被骗的感觉。
这李子轩是不是想要套出他们孙家的修行武道的方法?这可是不传之秘,每一个修行武道的家族最为重视的就是自己武道的唯一性,但自己刚刚差一点就泄露出去了,登时脸青一阵白一阵。
孙兀咬牙问到:“你刚刚是不是在偷学我们孙家的武道起手式?”
李子轩还保持着摸下巴仔细思考的样子,抬头,咧嘴一笑,极为光棍地承认了。
“对啊,就是。”笑容甜美,像极了初恋。
孙兀急火攻心,转身一脚,一根三人合围粗的柳树连着根一起倒飞,后退了近二十米才停住。
下一刻,跳上了马车,憋了半天,蹦出几个字来。“如果不是看在你是我顾客的份上,我就把你的关节一块一块卸掉,然后扔到野外,让你被野狼生吃掉。”
偷师学艺是为江湖大忌,他这么说,这么做不算为过。
可李子轩只是轻轻地正了正头顶上的学士帽,翻身上马车,嘴角还是挂着那种若有若无的笑意。
孙兀提缰驱马,脸色僵白,打着这一路上再也不理李子轩的打算,鼻子间忽然多了一股子酒香,视线中忽然多了一壶酒,酒身上贴着一张红色的薄纸,上书三字——
贵妃醉。
孙兀面露痴色,口流涎水,顺着贵妃醉望过去,李子轩正笑吟吟。
“贵妃醉,你的了。”
孙兀接过贵妃醉,一口下去,想了一想,难为情地脸红了。“你们文人,肚子里面全是弯弯绕。”
和孙兀有相同想法的人正在往这边赶来的路上,不过,却被城墙守门的小校给伸手拦住了,小校表情严肃,一板一眼。
“公主,请您等一下,由在下把您送回宫去。”
在这位小校的面前是坐在马车中的公主,她眉头皱起,看上去很生气,仿若怒猫,略带优雅。旁边服侍的只有侍女春花,却不知道秋月去了哪里。
“本宫之前说过理由了,本宫再说一遍,有一个登徒子我要去教训一下,你快点放本宫过去,听到没有!”
小校站的姿势更正了,脱口而出的话依旧没有变。“公主,这件事情请交给卑职来做,还请您回宫,卑职已经把这件事情通知给了上面,相信很快就会有回复了。”
马车中,香炉一类的东西被瞬间打翻了,宣誓着主人的愤怒,公主提起裙子就从马车上气冲冲地走了下来,走到小校的面前,把小校肩头上的象征着官阶的牌子给扯了下来。
公主指着小校的肩头,说到:“你是不是不想混了,如果不放我出城,那么,你就等着之后被撤职吧!相信到时候这块牌子就到别人身上了,你不怕吗?”
小校姿势没有变,一动不动,全身挺得笔直。
“这是卑职的荣幸。”
春花收拾好了马车上的香炉,正要出来寻找公主,就看到了公主拿着一块牌子,气冲冲地往城门的方向走去,身后的小校亦步亦趋地跟着,公主不胜其烦,跑了起来。
刹那时光,一道黑影从人群当中忽而闪过,手中握着一把明晃晃的钢刀,黑影目光落在公主的身上,冲上前去,反手捏住了公主的白皙胜雪的脖子,连刀一齐架了上去。
可和公主离得最近的小校却因为公主突然拉来的距离,离公主五步之外,根本救不了公主。
抽出刀来,小校此刻冷汗簌簌而下。
“你是谁?”
黑影哈哈哈大笑三声,用着江湖人惯用的口吻。“在下在逃犯栾瑾陀,借公主人头一用,待会儿在下出了城,自会还给文朝。哇哈哈哈,哇哈哈哈。”
笑毕,提起公主的后颈,飞身到马车上,在春花的错愕下,驾起了马车,守城士兵还没有反应过来,却见一阵烟尘,马车扬长而去。
“快,快,公主被大盗栾瑾陀劫持了。”
说完,小校瘫软在地。
城门口一阵骚乱。
风迈着轻扬的舞步,吹过黄草地上,如今已经到了比较远的地方,黑影确认了一遍后面没有人紧紧跟随,于是把头上的衫帽拿了下来,同时露出了脸来,正是消失不见的秋月。
春花一见是秋月,还没有反应过来,以为是公主身边最为亲密的人叛变了,眼神中的害怕变成了不解,旋即化作了憎恨。
可是,她却没有办法,她身上根本没有秋月那么厉害的武道,全然不是对手,最后,她又想起了一起相处的日子,瘪起了嘴。
还未等待她的哭腔放出来,秋月突然松了手,整个人跪了下来,钢刀平放在身侧。
“冒犯小姐了,刚才的捏颈只有那么做才逼真,但弄疼小姐是秋月的错,请小姐责罚。”
公主虚托起秋月,给了秋月一个肯定的目光。
“演戏要逼真,做戏做全套。剧情需要,没什么。”
一旁的春花猛然哭出了声。
秋月原来没有叛变,这些都是公主的密谋,计划,只是自己被蒙在了鼓里而已,可想到被蒙在鼓里,她哭的声音更大了。
公主不解地问到:“春花,你哭什么?”
春花扬着头,不让泪水流出来,别过头去,继续哭。
“我没哭,我…呜呜呜。”
“好啦好啦,我隐瞒你还不是为了效果的逼真,接下来的计划我都告诉你,我们就把马车在路旁卖了,然后换三匹马,接着就不要往李子轩去过的方向去,也不追李子轩了,我们走其他的方向,好好地玩一场。”
这一次,连秋月都露出了难堪的表情,公主太过任性了,原来,连李子轩都是一个幌子,公主真实的想法居然是出城来玩。
“可是…”春花眼珠子不停地转,思考其中的危险性。
公主提裙上马车,却坐在了车夫的位置,最后拍板。
“好了,就这样吧,我们的冒险之旅就从本小姐驾车开始吧。”
酒馆,留在天地间最温暖的收容所,甘醇香甜的美酒久久萦绕在空气中,挥之不去的是被洗涤过的真实的情感。
酒客们纵情地摘下了面具,荒诞地演绎着自己,褪下旧日的皮囊。三三两两,站在酒馆的油腻腻,颇具历史的桌子上,趴在上面,醉醺醺地划拳。
“喝!”
最后千言万语凝结成了这一个字。
不像丰京当中,严格对武者进行了限制,在进入丰京之后,一旦露出了没有对城守报备的武道,便会迎来最为激烈的打击。
这里有的只有豪气,你想动武就动武,没有人会以执政者的身份出现在这里对你指手画脚。
三碗酒馆,坐落在官道上。
李子轩拉开马车帘子,起身走进三碗酒馆的木门,身后是脸黑成墨汁的孙兀,两人一前一后,摇摇摆摆坐上了板凳。
孙兀一拍桌子,跨跨地响,愤愤道:“你不是没有钱吗,来这里干什么?”
“当然是喝酒啊。小二,上酒。”
“你又骗了我,你有钱。”孙兀盯着李子轩的眼睛。
“当然了,裤裆着火,当然了。”李子轩抽出背后的骨扇,打开,上面书写着四个字。
锄强扶弱。
孙兀气得说不出话,用手指着李子轩,李子轩抬起扇子,把孙兀的手打了下去。
“诶,这是干什么呀,这酒钱是我算好了的,它终究会到酒馆掌柜的手中的,它被分配好的那一刻就再也不是我的了,我怎么能够拿它来交易呢?”
孙兀听后没有吐出一个字来,他已经决定不再和李子轩说一句话,带着鼻腔哼了一句,他对这个书生的印象已经下降到了冰点。
倒是提着酒坛的小二,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客官,你的酒。”
酒坛滴溜溜地放在酒桌上,这里的酒都是用坛来装的,酒坛足有脑袋这么大一颗,里面刚好装了三碗的量。
而刚才小二上的酒却有足足的两坛。
李子轩推了一坛到孙兀的面前,正好在孙兀的余光之中,孙兀嗅着香气,一扭头。
一坛酒摆在了他的面前。
算了,看在酒的份上,不找他麻烦,孙兀想清楚,吧唧一声扯开了坛封。酒香如同绵密的花海,终于找到了排泄口,通通冲了出来,顿时惹起了孙兀的涎水发了疯似的分泌。
美酒下肚,浓烈的酒滚烫,你能够感觉到现在它所处的位置,先是喉咙,后是食道,直到胃部,孙兀差点嘶吼出来。
“好酒!好烈的酒!”
转过头去看李子轩的时候,李子轩脸上的表情却更像一个放浪的诗人,只见李子轩提起骨笔,挥手在酒上一转,润湿了笔毫,三下五除二,在桌面上留下了一句诗。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字体飘逸,棱角却又分明,远看似云,近看又忽而陡转变成了山,连孙兀这一个大白丁都能看出这上面的文字所拥有的深厚功底。
孙兀不禁联想起了李子轩提前出场,离开博学鸿词科的情况,摇了摇头,下意识就问了出来。
“李兄为什么不考完博学鸿词科再出来,那样的话,你应该能够获得一个十分好的成绩,很可能会入仕,而现在,考都没有考完,希望不就变小了吗?”
李子轩收起骨笔,歪了歪头,不解的表情充斥在脸庞之上。
“我为什么一定要留下来考完才能得到好成绩,我走出去那一刻之前就已经算过了,我最低限度得到了一个进士的名额,最后当一个县官是绰绰有余的。”
孙兀愣了片刻,莫名地觉得很有道理,可是这种观点应该是和主流思想背道而驰的,他是一个武人,但是他还是很想要读书的,只是没有机会也没有那个能力。
“当一个县官就够了吗?”孙兀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嗯,对啊,县官多自由啊,这一个县都是你的,你可以按照你自己的思想规划,没有人来掣肘,理想世界啊,如果可能,我甚至想当一辈子的县官。”
孙兀这里就不是很能理解了,他到丰京来参加武举,就是为了能够被军队看中,然后进入军队建功立业,像他们这样的武人,只有这一条路才能够扬名立万,而文人,应该也是。
李子轩看他摇头,也没有指望孙兀能够听懂自己说的话,对着酒坛,咕咚咕咚往喉咙中直灌酒。
起身,从兜中摸出了一块银角子,拍在了桌子上,风吹开了木门,在桌子上打了一个转,仿若还在欣赏留在桌子上的字迹。
而桌上的人却已经走远,留下的还有两个空坛子和一句辽远的话。
“下一家。”
半晌之后,又是一阵马蹄声传来,小二往窗外一望,酒馆外面迎来了三个如同天仙一般的美人,其中一个看上去是大家小姐,另外两个更像是丫鬟。
但丫鬟在劝阻小姐进入酒馆,脸上都挂上了汗珠子,可是小姐却自顾自地在念他们酒馆的名字。
三碗酒馆。
小二觉得这个客户可以争取一下,极为狗腿地带着职业假笑跑了出去,肩头的汗巾往手上这么一搭,说不出来的干练形象倒映在公主的眼中,自然引得一喜。
就听小姐模样的主子最后敲板,转过头对着两个丫鬟大开大合地摆手说到:“就这么定了,本小姐我就要住在这里喝酒,江湖人怎能不喝酒呢?对吧,小二?”
小二先是愣了一刹,很快反应过来,汗巾这么往肩头一甩,弓身说道:“请。”
公主觉得自己终于有了一点江湖人的气息,豪气干云地拿出了一块银角子,颇为潇洒地扔到了小二的手上。
“赏你了。”
伴随着身后两个丫鬟摇头的动作,走进了酒馆,迎面袭来了一股子浓郁的酒香,公主的心思又活泛了起来,对着身旁的小二说道:“小二啊,在外面的时候我就看见你这酒馆的名字叫三碗酒馆,那你这里的酒的名字也叫做三碗酒咯。”
小二眼珠子一转,脱口而出。
“女侠,”先是这一口女侠,听得公主的毛孔就舒展开来,小二察言观色,继续说到:“你真是聪慧过人,没错,这三碗酒啊,还有来历的,”
说到这里,小二的视线转了一圈,确定了大家都在看他。继而说道:“这酒啊,非常的烈,一般人根本喝不了三碗,再多就得醉,后来把三碗的量放在一个坛子里面,取了一个名字就叫三碗酒。”
公主眉头一皱,指头摸着发簪,又点了点头,对着小二吩咐到:“那给我来四碗的量。”
小二明显地犹豫了一下,公主往后一指,说道:“我有她们两个,没事儿。”
“得嘞。”小二犹豫了一下,最后吆喝一声,带公主进了酒馆,前去柜台拿酒去了。
这期间,话唠春花一直嘟着一个嘴,显然对公主现在的状况表示担忧,因为公主居然要去喝酒,还是烈酒,她纠结于到底该不该阻止公主,或者说,做内奸,告诉官方线索,让他们的人尽快注意到公主并没有往李子轩家乡的方向跑。
可是,这样的背叛是公主最憎恨的,但不这么做的话又是对公主极不负责,这样就有失公主贴身宫女的职责了。
春花陷入了混乱,就这样没由头地走着,和前面的秋月撞上了,停顿之间,看见公主和秋月两个人的表情都很严肃。
春花顺着目光望过去,猛然看到了酒馆油腻腻的桌面上题的字。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春花见公主的脸色铁青,用手摸了摸上面的墨痕,还是新的,春花就知道,勾起了公主不好的回忆。
公主表情咬牙切齿,恨恨地说道:“我本来已经想要放过你了,可是你却还是撞了上来,那就别怪我了。”
远在前面马车里打坐的李子轩忽然打了一个喷嚏。他摸了摸鼻尖,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寒意。
公主用手在桌子上把李子轩留下的墨迹一抹,却抹不掉,翻手一锤,一整张桌子应声而碎。
顺手又从兜中摸出来了一个银角子,扔到了小二的手中,在一众人错愕的表情之中翻身坐在了前方空空如也的凳子前,大喊:“小二,上酒。”
公主的气场摄人,小二登时有些怯场了,这和他之前对这个小姐的定位有些偏差啊,原本以为是一个离家出走,任性,却想要体验江湖生活的富家小姐,结果这人是真的有本事。
小二端着酒,小心翼翼地走到三人的面前,因为桌子碎掉的缘故,只好交到她们的手上。
走之前,小二听到了骇人的声音。
“江湖,首先要从寻仇开始,这很好。”
咕咚咕咚,四碗酒下肚,公主却没有一点醉的迹象,同时,抽出了一块木屑,在墙上刻下了一句诗。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门开,风大,众人在风中凌乱,酒如水银泄地而不自知。
春花紧张地捏着衣角,她觉察到了公主自从进了这道门之后就如同变了一个人一般,正担心,忽然听到走到前面的公主似在暗爽,身体抑制不住的兴奋。
秋月拍了拍春花的肩头,摇了摇头,跟上了公主。前面的公主自顾自地说道:“这才是正真的江湖,快意恩仇,好不自在!”
公主的感受在当今叫做装逼打脸的快感。
公主,十五岁,第一次接触江湖,开始体会到话本中所说的快乐。
“哎呀,本小姐觉得,还是穿男装好,再佩戴一把剑,我就是一个侠客了,走,我们去换衣服,顺便买一把剑。”
“诶,小姐,等等我。”
秋月要累一点,时刻注意着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她虚摸了摸腰间,确实差一把剑,或者一把刀,翻身上马,一主二仆共同前往下一个落脚点。
下一个落脚点李子轩和孙兀已经到了。
李子轩和孙兀坐在马车上,马车久了也要给马喂食,不然续航能力和耐久性就会变弱,摇摇晃晃,马车摇到了一座小镇子,在镇子里面一间不起眼的小破庙中停留了下来。
按照李子轩所说,剩下的银子都是用来买醉的,况且,这马车也不是孙兀的,所以,一个不在乎,一个不担心,马车就被栓在一棵歪脖子树上。
歪脖子树下还有好些新鲜的青草,并没有随着秋风来便满地枯容,马车上的马便欢快地吃起了草来,它的主人摇着一把骨扇,朝着最繁华的地方去了。
镇子上的酒馆比之官道旁的酒馆要显财大气粗些,在酒馆外面插着一面酒旗,随着风左右摇摆。
李子轩把手中的银角子往酒桌上一扔,挑了四楼上一处好位置坐了下来,神情悠闲,这一处地方视线最好,几乎能够看清半个镇子的情况。
孙兀说他缺了一把趁手的兵刃,便自行去找兵器铺了,孙兀没有到过这里,相比会花费一点时间,不过,李子轩一点都不着急。
他并不急着回去,他虽然在丰京惹了那个刁蛮公主,但此行选择的便是远离家乡的方位,他决定迂回曲折地绕回家,李子轩估摸了时间,大概待他回去的时候,刁蛮公主已经对他失去兴趣了。
李子轩摸了摸下巴,无聊地把骨扇打开又闭合,随着酒馆伙计把酒端上来来,李子轩抬眼看向窗外。
透过木质窗户,李子轩俯瞰到了整个镇子的全貌。
镇子四通八达,处在三座县城的交汇处,籍此,很多来往的商人在此处进行交易,如今秋收临近,这里的粮食商人更加多了,他们要负责收购粮食,然后到三县中去卖,李子轩视线中出现了一辆马车。
马车略显豪华,马嘶鸣,整辆马车停在了这张酒旗之下,最后从中下来一位翩翩公子哥,翩翩公子进了酒馆之中。
不一会儿,这个翩翩公子走上了四楼,意外地看到了李子轩,从最初的惊诧转化成了惊喜,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充满兴奋,踱步过来。
走到李子轩近前,拱了拱手,对着李子轩说道:“李兄,别来无恙啊。”
“王兄别来无恙才对。”
说完,抽开凳子来,他身后的仆人被他摈退,他自顾自地坐在了李子轩的对面。“小二,上酒,刚才这位兄弟的酒算在我的头上。”
回过头来,王公子打量着李子轩。
问道:“按照时间来算,李兄应该还在丰京,等待揭榜吧?怎么现在到了这里。”
李子轩苦笑到:“中间出了一点意外,没有办法,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这里。不过,也好,能够遇上王兄。”
这位王兄全名叫做王文平,是附近大商王家的二公子,喜欢四处游历,曾经到过李子轩所在的渠县,自认为和李子轩成为了酒友,从品酒最后了解到李子轩的诗文,都深为叹服。
“此乃良缘,”王文平说到这里,搓了搓手,脸上噙着的笑容愈盛,脱口而出:“不知道李兄接下来有没有兴趣啊,我们这附近要参加一个诗会,如果李兄有时间的话,我们就一起去吧。”
李子轩想了一想,最后摇了摇头,说到:“不了,我本来委托了一个武人护我一程,之前已经与他商量好了路程,这之间如果耽误时间,对人不好,所以,抱歉了。”
王文平也不气馁,只是略微有些遗憾,他平常最喜好的就是结交朋友,他本身是商人的身份,最喜欢的就是附庸风雅,可他自己本身没有什么本事,能够和李子轩这样的大才子结交让他小心翼翼。
他想维持好这么一段朋友关系。他皱着眉头,提醒到:“诶,这武人怎么不在你身边保护你啊?”
李子轩听后一愣,文朝现在有一段这样的风气,武人被很多人所误解,当成只能施暴的人,毫无建树,对国家一点贡献都没有,同时还有很多人很害怕他们,也是因为这样一个舆论导向。
当时丰京中的那个小二,就是被这样的舆论所误导了的,当然,舆论中也有相对正确的一面,现在的大多数武人确实很暴虐。
李子轩笑了笑:“没事儿,我找的那个武人脾气还挺温顺,还不错,信得过。”
言至于此,王文平也不再多问,和李子轩一同喝酒,并聊起了一些风花雪月的事情,不外乎某地的花魁,哪里又有才子横空出世云云。
在李子轩看来,都是些很没营养的话,他抱着王文平是东道主的想法,一直听了下去,期间不停地点头,嗯嗯啊啊,让王文平产生李子轩一直在听他说话的错觉。
其实李子轩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一点都没占内存。
到最后,王文平觉得自己已经把自己肚子里面的东西掏空了,觉得心情异常舒畅,付了钱,离开了。
耳根子一空,李子轩才想起来自己雇的人孙兀还没有买回刀来,不禁朝孙兀离开的方向望了过去,李子轩想到,要不要去找孙兀呢?
此时的孙兀,是真的很狼狈,他站在兵器铺的门口,周围围了一圈人,一手拿着刚刚买好的朴刀,一只手拿着一个上面绣了荷花的钱袋,看着对面三个如花似玉的美人,脑袋转不过弯来。
孙兀开始努力回想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孙兀从酒馆出来,衣兜中揣着足够的银子,问了行人兵器铺的方向,就去了,想着能够快一点回来,孙兀还小跑了一路,这一路,也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直到遇到那个小孩,猛然间,孙兀的脑海之中想起了那个小孩的最后一丝不明所以的笑容,孙兀觉得自己终于懂了。
可是,官府的人也到了。
一把链子将孙兀锁了起来,孙兀的刀也被收了,自始至终,孙兀的脸上都是毫无生气的。
镇子上有一个衙门,位于镇子的西南方,因为镇子地处三县的中心,物欲横流,所以,连带衙门的规模也挺大,同时,衙门所要处理的事情也挺多。
孙兀带着链子,一路上懵懵懂懂的,到了衙门,不过,不是从正门进入,而是先去了衙门后面的牢房。
当牢房的门被关上的那一刻,孙兀才想起来,自己被抓起来了。孙兀抓住牢房上的木质栏杆,手脚上拖着链子,心中思考的是,遭了,人生地不熟,谁来救我?
对了对了,李子轩,还有李子轩。
孙兀怀着略微忐忑的心情等待着李子轩,希望他能够来解救自己,毕竟他一个文弱书生,没了他这一路也不会好过。
李子轩的确是在找孙兀,不过,他的进度还留在兵器铺,这个镇子上的兵器铺不少,有那么两三家,而且,李子轩等到了快要天黑时才从酒馆中出来,这一来二去,时间就不免有些久了。
李子轩捏着下巴,看着天色,四周的灯光越来越亮,月亮高悬,星星稀稀拉拉地躲在云层之中。
眼前的兵器铺已经关门了,好在兵器铺旁边还有一家没有关门的卖灯笼的店铺,里面的伙计纷纷往门外街道旁搬运架子,架子上面摆放的全是灯笼,孔明灯,祈愿小舟一类。
李子轩整理了一下仪容,走了过去。
卖灯笼的是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老板娘,两点卧蚕眉,一个标标准准的笑容,站在门口,指挥着店中的伙计。
李子轩走到近前,拱手,询问道:“小姐,请问今天在这铁匠铺中是否发生了什么?”
老板娘年逾三十,被人称作小姐这个显年轻的叫法,很是愉悦,笑容更加灿烂。听了李子轩的问题,回答道:“哦,你是问这里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吧,有一个不值一提的外地来的小偷,偷了东西,被抓到官府去了。”
李子轩一听,果然出了问题,于是故作好奇,询问当事人的样貌,老板娘捏住团扇的一边,揉搓,思考,最后想起来。
“哦,好像是一个莽汉子,被偷的三个人是一个公子哥带着两个丫鬟。”
李子轩最后拱手,走之前还从兜中掏出了两块铜板,卖了一个灯笼,算是对于老板娘的谢礼。
同时,此时已经到了深夜,这个时候的衙门想必已经关门了,像他这种去探监的很大程度上是不会有被应允的可能。
李子轩脚步声在稍微显得冷寂的街道上响起,他正在思考怎样解决这件事情。
今天晚上只好算了,让孙兀在监牢中待一晚,但是明天是一定要孙兀出来的,而且最好问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偷东西对于那个大块头来说,应该是不可能的,可是,如果要大块头明天就出来,很麻烦啊。
最主要的是钱没有到位。
李子轩身上的钱是恰好够一路上住宿,喝酒的,而想要解决孙兀偷东西这件事情,说来也简单,就是把钱还给失主。
可是,哪有那么多的钱啊。还有,马车现在还停在镇子外面的破庙,原本打算的是在路上找一个民居借宿,这样花的钱比起在镇子里面要便宜得多,可是,如今也没有机会了。
李子轩掏出了所有的银子,仔细的数了一数,的确是不够的,这点碎银子,也就够他喝个酒的。
李子轩抚额,揉了揉太阳穴。
现下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去找今天给他付钱的那位王文平借,眼下这个办法算是最好的了,同时,也能给他一个容身之所。
李子轩抬脚,往王文平说过的地方走去。
王家是一个大户人家,一问,几乎都人都知道,在这一带都很有名,即使这里只是一座别院。
很快,李子轩就站在了王家别院的面前,他仰头便望见了匾额上的烫金二字,王家。高门大院,寂静的街巷偶尔传来两三声犬吠,这就是李子轩对其第一印象。
提着灯笼,李子轩上前击打门户。
门里是一个老者模样的人出来开门,边跑过来,边系身上的衣带。一开门,看见了李子轩,当即问了李子轩的来意。
李子轩说清楚了他是来找王文平的,不过,李子轩身上并没有任何凭证。老者是这座别院的门房,没有资格就这样让李子轩进去,于是前往门中,应该是向里面的人去报告了。
很快,另外一个张得像丫鬟的小丫头跑了过来,身上穿的衣服算是丫鬟中相当华美的了,她的脸色就算在李子轩的灯笼下也显得很是黑。
丫鬟打量着李子轩,眼神当中带着唾弃,眉头从看到李子轩的那一刻就没有放下过,荷包中掏出了两锭银子,颇为嫌弃得扔在李子轩的手上,用排除法,如果不是嫌弃银子,那么就是嫌弃李子轩了。
丫鬟薄唇轻启,说道:“这是我家少爷给你的二两银子,够你花一阵的了,以后不要再来了。”
“……”
说完,便恨不得马上让李子轩从眼前消失,关上了门。朱门斑驳,李子轩看着这道横亘在近前的钉子门,突然有些摸不着头脑。
门后,丫鬟颐指气使地对着门房说道:“以后像这种打着二少爷名号来乞讨的人都给我打出去,不能再傻不拉几地全部报过来,让大少爷听到了又要掏钱给他们这群无所事事的人。听到了吗?”
门房唯唯诺诺的,嗯嗯嗯的直点头。这丫鬟是大少爷的侍女,是大少爷身边的红人,从小就跟着,门房自然低她一等。
说完这么一通话之后,丫鬟的脸色好了一些,正在这时,迎面走来了一位身穿华服,披着裘衣的少爷般模样的男子,脸上噙着笑意,盯着丫鬟。
丫鬟当下一福,站到他的身边去,而其他的人被摒退。这就是大少爷,脸色有些病态的白,咳嗽了两声。
丫鬟听到大少爷咳嗽,露出忧色,但大少爷却摆摆手,说道:“陪我去走走吧。”
很多时候,这座别院是一个空着的情况,王家大少爷也不常到此来住,只有到了秋收的时候,他才会来一趟,为的就是收购粮食,夜空薄云遮月,别院里潭水倒映着横斜的竹影,王家大少爷姓王,双名文全,颇有商才,是王家全力培养的下一代接班人。
“少爷…”
“不用多说了,二弟的这个嗜好没有错,结交文人,尽管有些文人如今声名不显,但是以后成功了或许会念我们一个好,只是我今天晚上实在没有时间招待他,不然,说不一定我还会向他请教如何写诗文呢。”
丫鬟知道,今天一晚上大少爷都在等官府的消息,能不能拿到最新的批文,而二少爷完全不关心这些,跑到了酒楼去参加诗会。
丫鬟听出了王文全暗示自己不要被影响了心情,养气功夫还不够啊,叹了一口气,算了,饶了你了,穷书生。
同一时间,穷书生李子轩走去附近旅馆的路上,他一直在思考刚刚那一幕是怎么发生的。
为什么突然就让他离开,还给了他两锭大银再让他离开,那个架势颇有种破财免灾的感觉,很明显,他是被那个丫鬟当成来蹭吃蹭喝的酒囊饭袋了,李子轩点了点脑门。
他听说过王家的大少爷,那是个以后的有钱人啊,算了,以后再报答他吧,要不给他家的二少爷写一首诗?
银子的光辉充斥在大街上,直到旅店。
一夜无话。
李子轩怀疑选的旅馆是这个镇子上最差劲的,一个晚上,直到大半夜他都没有睡着,隔壁住的小两口的声音就没有停过,声音传到他的房间的时候,把李子轩臊得脸都红了。
嗯嗯啊啊叽叽歪歪云云。
到了半夜,两口子总算是安静了下来,李子轩枕着最硬的枕头,睡着最硬的床板,和着最薄的棉絮睡下了。
果然,还是要住郊外的民居才是良策,第二天李子轩醒来的时候,肉疼地放下银子,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
目标很明确,他要去监牢,见上孙兀一面,打点好上下,李子轩走进了阴暗潮湿的牢房通道。牢房的构造全国都差不多,都是长长的一条甬道,甬道两旁是木质或铁质的栅栏,里面锁了罪犯。
孙兀犯的只是偷盗罪,被关的地方在甬道浅一点的地方,李子轩在狱守的陪同下,站到了孙兀所在监牢前。
存在于李子轩的脑海中,牢房应该是一个受苦的地方,可是为什么孙兀像是一个皇上一样被簇拥在中间,旁边的人都在尽力地讨好他?
听到动静,孙兀抬起了头,刚刚还很焦急的表情一下子就亮了,把身边的狗腿子们给刨开,跑了过来。
“李子轩,你终于来了。我的钱包也被偷了,而且偷的那个小孩还把罪名嫁祸在我的身上…”
听了孙兀的诉苦,大致有了一个眉目,沉吟片刻,抬头,李子轩挑眉,用手指着孙兀的身后,说到:“你身后这些人是…”
孙兀转身回去,似在措辞,其中有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精瘦男子弯着腰,搓手,两个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他解释道:“我们都是犯了事的小偷,被抓了进来,昨天晚上接受了孙大哥一阵爱的教育,感触良多。您就是孙大哥一直在说的李大哥吧?”
听到这里,李子轩大概懂了,这些小偷昨天晚上想要欺负刚来的孙兀,结果没有想到孙兀手上有硬功夫,吃了瘪。如今倒是老实。
李子轩不再多想,开门见山,问道:“嗯,我是,闲话少说,我是来问你那个偷东西的人你看清楚了没有,我准备帮你去找。”
“你相信我?哦,不对,你的意思是你能找到?”孙兀一个大汉,泪流满面,恨不得冲出来拥抱李子轩,感谢他的信任。
“你不知道,在这里居然只有这一个牢房的人相信我没有偷东西,我向其他的官兵申诉,他们都敷衍我,明显就是不信。”
李子轩安慰到他:“我信,当然信。不过,现在你得告诉我你知道的消息,我才能够帮你。”
旁边那个精瘦男子抢着说道:“哦,我知道了,孙哥向我们描述过,他说的那个小孩我们都见过,我们和他之间的接触不多,我前天最后一次进来还见过他,不过,他偷盗的频率不高,但每一次都没空下手,看样子是个老手。”
孙兀回忆着见过他的最后一面,那个小孩穿了一身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单衣,脸上也很脏,看不出来他长什么样,唯独精气神十分的特殊。
“可是,这些就能够找到他吗?”
李子轩笑了笑,点了点头:“多问问,就能够找得到的。总不能指望官府吧,等到他们来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都已经过了中秋了。”
这之后,李子轩还到衙门中问清楚了失主的住处,因为他在去寻找小偷之前想先去和失主交涉一下,想想能不能够先把诉状撤掉。
从衙门到失主的这段路上,李子轩也没有闲着,他掏出了一块铜板,铜板上刻着“天顺元宝”四个大字,心中默想着小偷的常住地的位置,朝着天上一抛,旋转一圈,掉落到李子轩的手背。
上面的天顺元宝四个字忽地消失了,而取代它的是一个地名——十香阁。
李子轩嘴角咧起,笑了笑,喃喃道:“今天的运气不错嘛,居然出来了。”
说完,李子轩打开骨扇,朝着之前衙门的人告诉他的失主的住址去了。
失主其实就是男扮女装的公主,她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弄丢了,而秋月从来不带钱,只有春花,身上还有一些散碎银子,凑合着住了一个最便宜的小旅馆。
这个旅馆属于那种看上去还行,可实际上完全就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破旅馆,公主一晚上都没有睡好,翻来覆去,直到半夜,才勉勉强强睡下,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她就又被旅馆主人在院子中养的鸡给吵醒了。
现在,她趴在床上,头发乱得如同鸡窝,眼皮子耷拉着,眼睛周围一圈都是黑的,身上裹着厚厚的衣服,而属于旅馆的被子被扔在一边。
她整个人都像坏掉了一样,露出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直到春花开门,她内心的不满终于找到了倾诉对象。
春花还没有来得及把洗漱用的水放下,就看到公主抱着鸡窝一样的头,使劲地在挠,说道:“春花,我快要疯了,这简直就不是人呆的地方,这床板,这被子,都如同铁板似的,冷得像块冰!我要换地方,我一刻都呆不下去了。”
春花顺着公主的脾气,点了点头,然后把公主拉到了梳妆台旁边,对着铜镜梳起了头来。
小心翼翼的,春花试着嘟囔了一句:“公子啊,我觉得,我们可以把马给卖掉,先换一些钱来,不然接下来的日子是不好过的。”
听到卖马,公主当即就使劲地摇头,坚定地说道:“不行,绝对不行,卖了马之后,后面的人就很快会追上我们,我们的江湖之旅就泡汤了。”
春花的计划宣告失败,她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她还是不死心,又继续不着声色道:“可是,如果不卖马,我们身上的钱只够我们在这里维持一周不到,还是以现在这种最差的状态。”
说完,春花的眼神有意无意地朝着床铺的方向看去。
公主快要崩溃了,铜镜中的她活脱脱像一个被绳索缚住的小猫,这团绳索还是她亲自绑上去的。她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在江湖开始的第一天就因为遇上小偷,被偷光了身上的钱。在皇宫的时候,她哪里为这些事情操心过啊,她心中恨恨地想,要不是小偷如今在监牢,定要将他挫骨扬灰。
公主如今就叫嚷了一阵,公主脾气也出的差不多了,想到身边不知踪迹的秋月,昨天晚上春花和秋月住的是同一间房,可是半天了,也没有见到秋月,公主抬头,不禁发问。
春花一边把公主的头发梳理好,绾了一个髻,眉眼间带着笑容,打趣到:“公子,难道你不饿吗?”
公主恍然大悟。
秋月去买早餐去了呀。
不一会儿,公主就听到了外面的脚步声,起身,忧虑暂时远离,空腹思考也对身体不好,于是乎,先去吃饭吧。
木门吱吱,被推开了来,迎面而来的却不是秋月,是一个男子的面孔。
这个男子手中握着一把骨扇,身上穿着淡绿色的罩衣,同时彬彬有礼地拱手,低着头,没有来得及看清她。
不过,公主可是对这个李子轩的印象很深啊。等到李子轩低下头的那一刻,公主的嘴角上扬,几乎快要贴近耳根。
李子轩说了句兄台,台字还没有出口,却感觉到了一股子拳风,迎面打过来。
闪身,恰恰躲过,侧头一看,身旁的扶手寸寸崩坏,跌落楼底。引起了院子中的鸡一阵翻飞。
李子轩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