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令,前有陨石、玉璧怪事,今岁又现荧惑守心之天文怪象,你可有化解之策了?咳咳咳……”
话才说完一句,嬴政便咳至面色一阵泛白,同时将目光望向了殿中的太史令。
太史令,是朝中专门负责掌管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推步测算、祭祀之事的大臣。
如今老神仙徐福一去不返,了无音信,徐福口中那位能救自己的“贵人”也久未出现,眼下也只能寄期望于朝中的这位太史令了。
太史令王陵,颤颤巍巍道:“陛下,天象有异,吾皇又身患重疾,为保安稳,臣建议迁都为宜啊!”
“迁都?谈何容易!”
嬴政想都未想,便摇头道:“除此,可还有它法?”
“如若陛下不愿迁都,那便只能退而求其次,东巡以避祸了。”
太史令王陵思虑片刻,禀道。
“咳咳!众卿以为如何?”
嬴政剧烈的咳了两下,望向众人。
“为吾皇安危计,臣等赞同东巡!”
殿中一众文武大臣,纷纷附议。
“好吧,既如此,赵高,你这便替寡人安排东巡事宜吧!”
嬴政点点头,随即吩咐道。
“诺!”
赵高行礼,领命。
“散了吧!咳咳咳……”
如今太史令想出了避祸之策,嬴政也略微轻松了些,起身正欲散朝,这时有一宫门突然进殿来报。
“报!宫外来报,有人揭了寻医令,欲觐见陛下!”
嬴政听到这话,愣了一下。
自从寻医令颁布以始,便有大批所谓的“名医”前来替他治病,可是均是些无用的庸医,喝药无数,毫无疗效。
于是大怒之下,他便杀了几个庸医。
也因此,自那以后,这大半个月的时间,竟是再无一人敢来碰运气了。
没想到啊,今日倒是还有人敢来……
嬴政沉吟了片刻,便道:“将此人唤入殿来!”
“诺!”
宫门立即领命朝殿外赶去……
与此同时,殿中的满朝文武大臣也低声议论了起来。
他们心中也都十分的好奇。
这次胆敢手持寻医令前来问诊的人,到底是真有本事呢,还是又是一个来试运气的呀?
…………
“草民李阳,拜见陛下!”
不多时,李阳随着宫人,来到了麒麟殿,终于见到了历史上那位名震千古的始皇帝。
看着那高坐于大殿龙椅之上的秦始皇,心里也不免感到一丝紧张。
“这千古第一帝,果真是自带威严啊!”
李阳在心中暗自赞叹了一句。
“小先生手持寡人的寻医令,不知小先生师从何位名医呀?”
半个月都无人敢来治病,嬴政原本还想着,今日来的这位名医或许真的会有些本事。
结果,一看到来人,居然是一个毛都未长齐的小子。
无数行医数十载的老名医都束手无策,眼前这个年不足二十的小子,会有办法?
嬴政,顿时失望透顶。
不过本着对方是来给自己治病的,嬴政问话之中倒也带着几分礼遇。
当然,满朝的文武大臣也是不认为李阳能有本事治好嬴政的顽疾。
甚至有些大臣看向李阳的眼神,都带着几分怜悯之色了。
很显然,这小子将步之前那几位庸医的后尘了!
李阳自然是不知道自己在众人的眼中,已然是一个“死人”了,此时还一本正经的回道:“回陛下,在下无师,也非医者!”
“哗~”
李阳这话,顿时引得大殿之内的众人,一片哗然!
“什么!不……不是医者?”
满朝文武大臣下巴掉了一地,有些大臣更是一个没站稳,差点一个趔趄栽到地上去。
吃惊、诧异、不敢置信!
冒充医者,手持寻医令,来给始皇看病?
此时,人人都在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之前那几个原本还有些怜悯李阳的大臣们,此时那是一点也不同情他了。
此子,该杀!
这辈子,还从未见过如此猖狂之徒,竟然连秦始皇都敢戏弄。
这人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那就是一个大傻逼!
这种狂徒,就是杀他三百回,都不带冤的。
“大胆狂徒,竟敢戏耍吾皇!”
“来人,快把此狂贼给我拿下!”
立时,站在嬴政身旁的中车府令赵高,便是扯着尖锐的嗓子一声喝令。
顿时,就有数名身着黑色盔甲禁卫兵士,不知从何处窜出,一把就将李阳给反手控制住了。
李阳那是吓了一跳,急道:“陛下,我话还未说完啊……”
其实,他之所以如此大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因为他实在是不想冒充医生,虽然或许这次能医好嬴政,但是以后呢?
万一下次嬴政这逼再犯别的病,自己就束手无策了,到时岂不凉凉了?
所以,为了从长远考虑,自一开始,李阳心里就已做想好了一番送药的说词。
只是,令他没想到的是……
这他妈的,自己居然连话都还没来得及讲,就会被抓起来。
这没人权的封建社会,真是日了狗了!
嬴政原本也是大为动怒,想直接将此子砍了,可是他心里确实也想听听这个家伙到底还能说些什么,于是便朝禁卫兵士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暂且退下。
“寡人容你细说,但若是说不出一个可以不杀你的理由,尔今日定当人头落地!”
嬴政平淡的一句话,却是给人一种不容质疑的威压。
被禁军松开的李阳,终于是略微松了口气。
整了整衣装,然后朗声道:“陛下,在下虽不是医者,但在下却是来给陛下送药的。”
说话的同时,他还不慌不忙的从怀中掏出了一个葫芦,如捧至宝一般,托在了掌中。
“给寡人送药?”
嬴政一愣,看了一眼李阳手中托着的那个葫芦,问道:“葫芦中的是何药?”
李阳一脸神气的道:“此乃仙药也!”
“什么?”
“仙药!”
“那葫芦里装的竟然是仙药?”
此话一出,再次引得大殿之内一片哗然!
众人顿时纷纷惊疑,目光无不是望向了李阳手中的那个葫芦。
而后世那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之典故,便是出自至于此。用于形容神秘、难以捉模,也用来比喻不知道对方的意图。
“仙药?你真有仙药!”
嬴政大感意外,立即正色的问道。
“在下自然不敢欺骗陛下。”
看到嬴政听闻“仙药”二字,立时精神一振的模样,李阳心中大喜,知道这招果然奏效了。
“看来史书果然诚不欺我,这秦始皇真的痴迷仙药!”
赵高道:“陛下,我观此人也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他若有仙药,岂会有人信?陛下切莫听他的巧言令色!”
李阳也不生气,笑了笑,道:“在下虽是凡人,但此确实是灵丹之妙药,可医吾皇之疾。”
“你之仙药,是从何处而来?”
嬴政皱眉问道。
“半月前,一白须老者所赠。”
“那白须老者,鹤发童颜,乃似一仙人。他赠我一葫芦,言葫芦中皆是仙药,让我赠与吾皇,说可医陛下之病。”
对于编故事,李阳那是张口就来。
至于他们会不会信?
笑话,此时的古人那么迷信。
要编个神仙故事糊弄他们,那还不是跟玩儿似的。
何况,连徐福那种“找仙草、寻仙药、炼仙丹”的把戏,都能骗得让秦始皇嬴政给立成国家项目,然后要款拨款,要人给人,,而李阳可是实打实的有药在手,还真就一点都不担心嬴政不信。
“噢?竟有如此奇事!”
果然,嬴政直呼神奇,一脸痴迷陶醉之状,就好像自己已经置身于故事的情境当中了一般。
“是的,在下亦感神奇。”
李阳点点头,心里却乐开了花。
他知道,今日之事成功已然是八九不离十了。
“那位仙翁如今所在何处?”
嬴政从故事当中回过神来后,急忙问道。
“唉,那位仙人将葫芦交与我手中之后,我打量了一眼那葫芦,结果一抬头,他便转眼不见踪影了,若非不是这个葫芦还尚在我手中的话,在下都会以为那是一个梦。也正是如此,所以在下知道,当天遇到的白须老翁,定是一位仙人了。”
李阳叹息了一声道。
既然编故事,那自然就得编全套,不能留下什么漏洞可以去查寻的。
嬴政听完,沉吟了片刻。
对于李阳所述之奇事,他倒是有几分相信。
因为前不久发生的“玉璧事件”,也同样是有一个人,突然出现,拦住了他的一位使者,将玉璧交给使者后,然后便转瞬不见踪影了。
只不过不同的是,玉璧事件是说他嬴政将亡,而今日之事,则是仙翁赠药来救他嬴政的。
想到于此,嬴政心中不免激动了起来,迫不及待的道:“赵高,快将仙药呈来给寡人!”
“诺!”
赵高领命,赶紧端着一个托盘将葫芦接了过去,然后恭恭敬敬地呈到了嬴政的手上。
嬴政迫不及待的接过葫芦,先是在手中打量了两眼葫芦的外观,见十分的普通,然后便直接拔开了葫芦嘴塞,一倒,滴溜一声,几粒阿莫西林胶囊就从葫芦里滚落了出来。
看着手中那几粒滑落出来的阿莫西林克拉维酸胶囊,嬴政的眼珠子立刻就被它吸引住了。
因为这些药丸实在是太特别了!
长长的一粒粒,一半白,一半蓝,形状颜色奇特不说,表面的色泽还无比的光亮,其是由何种药材所炼制的,更是难以辩识。
这是一种他这辈子都从未见过的丹药。
同时,他也能肯定,这绝对不是一般医者能够做出来的药丸。
莫非……这真是仙丹?
嬴政心中诧异无比,因为如果这不是神仙炼制出来的话,他实在是想不出这世上怎么会出现如此奇特的药丸。
“神奇!神奇啊!这药丸似乎果真不是世上之物啊!”
越看越激动,最后嬴政竟是激动的赞叹了起来,随即兴奋道:“赵高,快将此丹药呈给众人看看!”
其实,殿中的满朝文武大臣,早就无比好奇了。
仙丹?
这世上真的会有仙丹吗?
他们心里都不怎么相信。
不过,待到赵高小心的端着托盘将阿莫西林胶囊递到他们眼前时,虽然他们心中存疑,但是见到胶囊之后,却还是被这后世之物给吸引住了。
因为这种药丸,确实是他们从未见过的。
甚至它的形状和颜色,完全打破了他们对仙丹的认知想像。
是的,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仙丹会是这种形状,这种颜色。
“众卿,你们可有人见过此物?”
嬴政问道。
“臣等未曾见过!”
一众文武大臣,纷纷摇头回道。
左丞相李斯紧锁着眉头,摇着脑袋道:“陛下,此物形异,色奇,依臣看,绝非是用寻常方法炼制出来的。至于其究竟用何种药石所制,臣学浅,完全是看不出来。”
李阳嘴角微翘,心想你们能见过才怪呢。
这阿莫西林克拉维酸胶囊可是来至两千多年以后的东西,特别是胶囊的外衣,就连李阳那个世界的人,如果不看说明书的话,都有许多人不知道胶囊的外衣究竟是由什么材料做成的,又何况这个时代的古人。
这虽是一粒小小的胶囊,但却也算得上是后世生物科学技术的一个结晶!
“既然不是凡世之物,那想必定是仙药了!哈哈哈……”
嬴政龙颜大悦,放声大笑了起来。
他不得不高兴,不得不激动啊。
寻找仙药十数载,如今仙药真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而且,这时他又想起了徐福之前宽慰他的话,上苍念秦之不易,定遣吉星下凡,救其命,助其完成法治强国之大业……
今天发生的一切,可不就是印证了这一点么?
上苍助寡人!上苍助寡人之秦国也!
想到这里,嬴政又是一声长笑,接着抬头看向李阳,道:“小先生,此药既是你献与寡人的,你可敢试尝一次?”
嬴政虽然已经觉得手中之药可能就是上苍赐给他的仙药了,但这并不代表他完全放下了疑心。
毕竟如今这天下想要他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不得不防。
没有人能保证,眼下这个人究竟是他嬴政的贵人,还是六国王室余孽派来毒杀他的敌人。
所以,即使李阳的故事讲的再神奇,他也不可能会如此轻易就服用的。
李阳自然没意见,而且他也不会傻到说不试,他要是不试,那便代表自己之前在说谎,后果可不就得砍脑袋了?
“能尝仙药,是在下之福气,岂会不愿。”
李阳干脆做出一副惊喜之色,如蒙赐大恩一般,赶紧过去从托盘中取上一粒,当着嬴政的面,一下就塞入了口中,就这样咽了下去。
吃了药,自然就得等了。
众人皆是好奇的想知道结果,是会毒死呢?还是会毒死呢?
这一等,就是半个时辰,李阳却依旧生龙活虎,毫无异状。
这时,自有太医前来把脉诊断。
“太医,如何?”
嬴政问道。
太医把完脉,赶紧道:“回禀陛下,未有中毒之象。”
“好!”
嬴政一声叫好,指着李阳道:“若是此仙药真将寡人之疾治愈,寡人定当重赏!”
“谢陛下!”
李阳笑了笑,接着提醒道:“陛下,那位仙人曾有言,此药一日三次,一次一粒,记得按时吃药噢!”
散朝之后,李阳觐献仙药之事,就成了一个特大新闻,当日迅速的传遍了咸阳城。
一时之间,上到朝中大臣,下至平民百姓,无人不议,无人不谈。
不过,没有人知道这所谓的仙药,究竟是不是真的仙药。
也没有人知道,这仙药究竟能不能治愈始皇的病。
所有人都在期待着仙药的结果。
朝中大臣们在期待着,嬴政自己也在期待,就连李阳也同样是在期待着阿莫西林克拉维酸胶囊的效果。
李阳心里非常清楚,对于肺炎这种由病菌感染的疾病来说,抗生素是有奇效的。
特别是这古代的人,以往没用过任何的抗生素,根本不存在滥用抗生素的情况,所以不会造成耐药性及药性变差的问题,如此,抗生素的功效反而还会更加的显著。
唯一的不确定性,那就是嬴政的疾病到底是不是病菌感染了。
如果不是病菌感染的话,他就真的功败垂成了。
不过,李阳心中除了期待阿莫西林的效果之外,他心里还在想着另外一件事情。
那就是……
如果自己真的利用后世的抗生素,治好了嬴政的疾病,那是不是等于嬴政今年就不会死了?
如果嬴政不死,甚好还能继续活个十年八年的,那这天下又该会是什么模样呢?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李阳就按奈不住一阵胡思乱想了……
嬴政不死,秦国的朝廷就不会生乱。
秦廷不乱,那刘邦、项羽还能蹦哒么?
李阳可是记得非常清楚,项羽、刘邦他们之所以能亡秦,是因为当时秦廷自己生乱了。
胡亥夺位,为了稳固帝位,不仅残害手足,杀光了自己的兄弟姐妹二十余人,而且还陷害大臣,杀了蒙恬、蒙毅、李斯、冯去疾等一干朝中的文武重臣。
随后,赵高又将胡亥逼死,立子婴为秦三世。
如此,秦廷算是彻底大乱。
当时的秦廷,到底乱到了一个什么程度呢?
据史料记载,项羽、刘邦大军攻打中原时,当时派驻南方百越之地,由赵佗指挥的五十万精锐大军,甚至都没有北上平乱,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秦国灭亡。
而据史书考究,当时的项羽、刘邦他们,一共也只有不到三十万的起义军,而且还都是农民。
而秦廷派驻南方的五十万大军,却是一支当初横扫六国的精锐之师,若是这支精锐之师班师回朝平乱的话,毫无疑问,项羽、刘邦他们根本就只有灰飞烟灭的结局。
也就是说,只要嬴政不死,刘邦、项羽便没有改天换地的机会。
刘邦成不了事,那就意味着后面不会有汉朝。
没有汉朝,就没有三国,没有三国,就没有……
卧槽!
李阳细细一推敲,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这只蝴蝶的翅膀似乎扇的有点重啊,中国历史都将可能因为自己觐献了一盒阿莫西林而改写。
而且,要是自己再给嬴政递上一个地球仪的话,依着嬴政那王霸之气的性子,那……
李阳想到此处,已是不敢再让自己继续往下想了。
毕竟眼下的自己,能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其它的事情,以后有的是时间去琢磨。
李阳收起心中杂念,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此时的他,被安排在咸阳城最为豪华高档的酒楼。吃喝用度一切花费,皆是有官府买单,这也算是嬴政特意对他的一种前期恩赏吧。
这座酒楼,名字也大气,叫天下居。
店内装饰华丽,器物菜品也极其讲究,往来的食客、下榻之宾,也皆是衣着华贵,显然能来此消费的都是非富即贵之人。
不过,虽然这天下居是咸阳城最高档的酒楼,但是对于“见过世面”的李阳来说,也不过如此。
最好的菜,也不过就是鸡肉、鱼肉、羊肉。
李阳在他原来的那个世界,什么没吃过?
无论是地上跑的,天上飞的,还是海里游的,什么山珍海味都有。
特别是作为一个无辣不欢的江西人,这个时候的菜都没有辣椒可放,那就更是索然无味了。
而这个时候的酒,也都是发酵酒,度数超低,只有十几度,喝起来还不如后世的啤酒。但是如果你要是说它是农夫山泉嘛,也是可以,因为这酒……有点甜。
“公子一副食之索然无味之状,不知是这菜不合公子味口,还是这酒不合公子味口?”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女子轻柔的询问声,突然从包厢外传了进来。
李阳抬头一看,只见一位女子出现在了包厢的门口。
这是个大美女,甚至是一个能让李阳看了都心动的女子。
她年约二十,身姿俏美,细耳碧环,面如满月,端庄纯净,让人见了心情安宁。
李阳十分诧异,这种端庄纯净气质的美女,真的很少见到,尤其是在他原来那个世界,更是少有。
见是美女主动询问,李阳便回道:“菜味寡,酒也淡,自然食之索然无味。”
“哦?”
美女一愣,满脸诧异,随即好奇道:“菜不合口,或许有之,但公子居然亦觉这酒也不美,这倒是让我有些好奇了,难道公子喝过比这更好的美酒?”
李阳点点头:“算是喝过吧!”
“荷!信口雌黄,这世上哪里还会有比我们天下居更好的酒!”
这时跟在美女身后的一个奴婢,翻着白眼瞪向了李阳,一脸的不悦。随即转头对身边的美女道:“小姐,难怪这人有仙药献给皇帝,这个人就是个爱说大话的人,我看那仙药,定然也是他夸口胡诌的。”
“香儿,切莫乱言!”
美女赶紧轻声制止,而那丫头立即就唯唯诺诺不敢再出声了。
而这时的李阳,也听出来了,来人似乎就是这天下居酒楼的人呀!
怪不得,那丫头听不得我说她家的酒不好。
想到这里,李阳苦笑了一下。
“我这奴无礼,公子莫怪。我叫巴宓,实则是此天下居的主人,刚才见公子实之无味,故才冒失询问。”
巴宓一脸歉意的行了一礼。
“巴宓?”
李阳听到这个名字,不由一愣。
这倒不是他听过这个名字,而是他记得历史上秦国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富商,也是姓这个姓氏,此人名叫巴清。
巴清,也叫寡妇清,相传她是战国时代大工商业主,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女企业家,也是秦国最有钱的女人。
寡妇清生于秦惠文王设置巴郡之后到秦朝初期,丈夫死后,清守贞操便没有再嫁。
据史籍记载,寡妇清一家,因擅丹穴之利数世,积聚了数不清的资财,到她掌管经营家业后,更至“僮仆千人”。
她曾凭借财力而保一方平安,并对国家修筑万里长城给予过资助,而且还是秦始皇陵里大量水银的主要提供者之一,连秦始皇也十分看重她,尊其为“贞妇”。
其后,秦始皇强迫六国豪强贵富共12万户迁到国都咸阳,以便于帝国的监视和控制,寡妇清亦在此之列,不久后寡妇清便死于咸阳。
难不成,这天下居,就是寡妇清她们巴氏的产业?
细细一想,这倒真有可能,因为这天下居是咸阳城最高档的酒楼,能经营起这种酒楼的人,自然不会是寻常普通商人。
“公子,怎么……难道是听过我的名字?”
巴宓见李阳一脸惊疑的样子,不由好奇的问道。
“这倒不是,只是我听过巴清这位女强人的名字,所以听你报出姓氏,心中便在想,你与她,是否会是一家人。”
李阳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巴宓一笑,道:“不瞒公子,巴清就是我的母亲大人,不过她已是不在了。想不到公子居然会知晓我母亲的名字,这倒让我有些意外。”
李阳笑了笑:“你母亲乃是秦国的大商人,谁人会不知,宓儿姑娘何谈意外?”
巴宓却是摇了摇头,道:“公子此话谬矣!我们商人乃从事的是贱业,就算生意做的再大,那也是极遭鄙视,就更别提扬名之事了。何况世人只知寡妇清,却少有人知道母亲真名。故而,公子知晓母亲的名字,我怎会不感意外。”
听到这话,李阳恍然。
确实,在这古代把普通百姓分为“士、农、工、商”四等民。商人是属于地位最低下的“贱业”,饱受天下人鄙视。
一来是由于历代各朝“重农抑商”的政策原因,二来是古代的人们普遍认为,商人以倒买倒卖为生,不事生产,不从事和参与生产活动,靠“投机倒把”挣钱,所以古代的封建政府把商人的地位排得比工人还低。
而且,秦汉开始,甚至有明确的规定,商人不得穿“丝绸”,凡豪商巨贾家产申报不实就要充公等等规定。
当然,作为一个穿越者,李阳也清楚的明白,这个时代不看重商人及商业,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商人并不以“做实业”为主,所以才会被鄙视为不事生产。
其实,实业不仅可以真正提升商人的社会地位,更可以兴邦。
但是,换言之,要想实业兴邦,商人又显得至关重要。
想到这里,李阳不由油然而叹:“若是有朝一日,让我权力在握,定是要教商人翻身,打造它一个商业大国!”
“公子何出此言?”
李阳有感而发的一句话,倒是让巴宓感到无比的诧异。
从古到今,可是没有一个人说过这样惊世骇俗之语。
让商人翻身,这可能么?
“怎么,姑娘这是不信在下能够身立朝堂?”李阳笑道。
巴宓摇头笑道:“不。公子献药之事,天下皆知,只要陛下之疾得愈,尊官受爵自是不难。只是……这天下之人,可没有谁敢说让商人翻身呀。”
李阳笑了笑:“以前没人敢说,不代表我不敢说,以前没人敢做,不代表我不会如此做。”
巴宓却是不以为然,道:“公子好气魄!只是,前有吕不韦这位大商人,就算是当上了丞相,他也没有做到让商人的地位提升哪怕一点半点。相反,皇帝反而因此更加的压制商人了。甚至,还把天下12万户的富商全强迫的迁到了咸阳城管控。”
李阳点点头,这个他到也知道。于是笑道:“吕不韦虽是商人出身,但身在朝堂却是为了一己之利,自然无法让商人翻身。但,如果是为国家之利,以商兴国计,大力发展实业,商人又岂会翻不了身?”
“以商兴国?”
巴宓诧异。
这对她来说,完全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不曾想,也不敢去想的概念。
还有那所谓的实业,更是听都没听过的新名词。
沉吟片刻,她好奇的问道:“公子认为商业可以兴国?”
李阳点点头:“当然!商业不仅是国家兴旺的康庄大道,更是在推动社会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巴宓有些听不懂了。
科学技术……是什么鬼?
创新……又是什么?
看到对方那一脸懵逼的样子,李阳自然知道这种话她们这些古代人一时是听不懂的,而且这个话题也不是一言两句能解释清的,于是便道:“总之,你只要知道,商业于一个国家来说十分的重要,你们商人亦十分重要。”
巴宓一笑:“公子之言,宓虽听不懂,但却已觉公子眼界非凡,与世人更是与众不同。但是有一天,公子真的能让商人翻身,宓定付千金感恩公子!”
“哦?此话当真?”
李阳一怔,笑道。
巴宓点点头:“绝无虚言!”
李阳大喜:“好,那在下就等着日后来取宓儿的千金了!”
这个时代黄金称上币,铜称下币。
而一千金,是多少钱呢?
这么说吧,天下居酒楼的厨师,半年的工资据说是两金。按后世的厨师工资3000元/每月来换算,一金,差不多是后世的8000元人民币。
那么一千金,等于差不多就是后世近千万人民币的样子。
另外,据说秦国穷的时候国库里也只有万金左右。但一样可以养几万精兵,几十万铺兵。
如此,可想而知,这一千金该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目了。
只不过,让李阳自己都没想到的是,后世的成语“一诺千金”,居然会是出自于此。
起初指李阳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诺言价值之高。而后又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也叫千金一诺。出自《史记·李阳列传》。
当然,此时的李阳,却是不可能知道以后的事。
这时,巴宓想起了之前李阳喝酒一事,问道:“公子真的喝过比天下居更好的美酒?”
李阳点点头:“此美酒,不在秦国之境。”
“哦?原以为我天下居的酒已是最美的酒了,没想到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酒,看来‘天外有天’,此言实属不假。”
巴宓叹道。
李阳笑了笑,道:“要做到天下之最,哪这般容易。宓儿姑娘既然说这酒是秦国最好的酒,那能在秦国各郡县畅销,已是不错了。”
巴宓苦笑了一下,道:“公子又谬言了,虽然我天下居名头再响,那也无法将酒楼开遍整个秦境啊,又何来的全国畅销。”
李阳一愣,好奇道:“既然你们家的酒是秦国之最,为何一定要在自家的酒楼里卖,而不是贩卖到各商铺酒楼中去呢?”
巴宓却像看傻子似的看着李阳。
之前听李阳谈及所谓的“商业兴国”,还以为这个人对商业有独到的见解,没想到居然一点也不了解经商之道。
心中不免有些失望,但还是解释道:“公子有所不知,天下居的酒再好,那也只有在天下居才有人认识,若是离开这天下居,谁人又会识你这锺中盛的便是天下居的美酒?”
李阳一听,恍然大悟。
这时他才记起来,这个时候的商业,根本就还没有所谓的品牌概念。
商品没有品牌概念,就没有商标,没有商标,自然离开了酒楼,就没有人认识你这货物究竟是次是好了。
想到这里,李阳一笑,道:“这有何难,只用一法,我便能让天下之人,皆识你天下居的美酒!”
此时,巴宓身后那个曾被数落过的丫头再次听不下去了,忍不住出声道:“小姐,这人就是口若悬河之辈,满口大话,小姐何必跟他瞎说。”
巴宓这次并没有数落那个仆人了。
因为她现在也是觉得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好似真的爱吹牛,满口大话。
之前所谓的“以商兴国”,对方是不是能办到,自己因为不懂,所以无法断定他是否在夸口。
但是要让这酒,天下行销,无人不识,就真的是有点口若悬河了。
“怎么,你不信我有办法?”
李阳问道。
“不是宓不信公子,而是这……实在是太难了。”
巴宓摇了摇头,然后道:“如果公子真的有办法,能让人一眼辩识出天下居的美酒,莫说别的,我天下居将行销酒水的所获之利,分公子两成都没问题。”
“哈哈,这可是你说的。”
李阳大喜,能有这种意外收获可是让他没想到的。
这妥妥的就是入干股嘛。
“公子真有办法?”
看到李阳那自信的样子,巴宓有些摸不准了。
李阳点点头,道:“办法很简单,我且问你,天下居之名,是否响誉秦国全境?”
巴宓点点头:“确实,虽有许多郡县没有开设酒楼,但却依旧有人知我天下居之名。”
李阳又问:“秦国,是否人人皆知你天下居的酒,是上等美酒?”
巴宓亦是点头,同时疑道:“公子,为何不说办法,反而问我如此问题?”
李阳一笑,道:“既如此,那我问你,如果在烧制这些酒器的时候,在酒器上烧制出‘天下居’三个字,这锺酒岂不就人人能识得了?”
“锺上烧制‘天下居’的名字?”
巴宓听完这话,一愣。
嘴中念叨了几声,接着很快,整个人都是一震!
这句话就像是一把铁锤一样,一下打破了她脑中以往的商业禁锢。
身为大商人的她,立即就意识到,李阳的办法到底是有多么的精妙了。
震惊、激动……
一时之间,巴宓心中的惊喜,那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
甚至,她已经看到了天下居美酒畅销全国的大好前景了。
天下居的美酒,因为人人趋之若鹜的原因,所以原本就价高利大。她这酒楼的利润,一成的利润来于房客,一成利润来于菜食,而另外的八成利润却是全部来于酒水。
只不过,天下居的美酒虽然有如此大的利润,但是却无法行销全国。
而如今,有了李阳所讲的办法,美酒销往全国,已然是毫无问题了。
说实话,巴宓甚至都不敢想象,天下居酒水一但行销全国,将会带来多大的利润了。
越想激动,越想越兴奋。
眼前的这个公子,哪里是什么爱夸口之人呀,人家分明就是一个人才!
不,他不只是人才,完全就是一位商业天才!
想到这里,巴宓无比佩服看向李阳,赞道:“公子计策实在是太精妙了,让人听完之后,有一种拨云见日,恍然大悟之感。计策虽是简单,但是世人却很难想到,公子真是太厉害了!”
得到美女的如此称赞,李阳也很高兴。
笑了笑,道:“此策名曰‘品牌’,到时候有空我还可以给你设计个商标,嘿嘿。”
“品牌?商标?”
对于李阳又蹦出来的两个新词,巴宓又是一阵犯蒙。
李阳道:“品牌就是招牌的意思,就和你‘天下居’的名字一样,承载着人们对它的认知程度,它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而商标,则是产品的一个标志。比如将标志烧制在酒器上,以后人们见到这个标志,便知此酒是天下居品牌的美酒了。哈哈……”
巴宓初听还不觉得如何,但是在脑中细细领会一下之后,顿时又觉此二法十分之精妙。
不由对李阳更是佩服不已,直赞他是一个商业上的神人,对经商之道,超越了常人!
到了最后,她看向李阳的眼神都带着浓浓的崇拜了。
不过,巴宓倒真是一个说话算数之人,当天就立了契约,直接把天下居的股份给了李阳两成。
就这样,李阳仅凭一席话,直接转身就变成了天下居的股东,而且还是秦国酒中茅台的股东。
李阳高兴之余,不由也感叹道:知识就是财富,小朋友们还是得多读书啊!
是夜。
咸阳城,巴府。
巴府之华丽,盖过丞相之府。
巴府之阔气,仆从不下百余。
在巴府的议事厅内,巴家的掌舵人巴适,此时正拍手叫好。
“妙!实在是太绝妙了!能想出如此绝妙之策,此人绝对有大才也!还有所谓对‘品牌’和‘商标’的见解,眼光更是独到!此子,非常人!”
端坐于巴适下方的巴宓,得意道:“兄长,此人是不是十分厉害,我没有骗你吧?你现在还觉得我给他天下居的两成利是犯傻吗?”
巴适嘿嘿的笑了起来:“是哥误会你了,这条计策能带来的价值,远不止天下居两成利可以比拟。而且,不仅不多,哥现在还觉得给少了。”
“啊?给少了?”巴宓以为自己听错了。
巴适道:“当然给少了,应该给他至少五成!”
“五成?”巴宓翻了个白眼,道:“兄长,你刚才还骂我犯傻来着,我看你这才真是犯傻了吧!把天下居一半都让给人家,你可好大方呀。”
巴适笑了笑,道:“妹子,这你就不懂了。如今听你详述之后,哥可以断言,此人身怀大才,且眼界更非常人所能及。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是谁啊?”
“什么他是谁?他名叫李阳啊。”巴宓翻了个白眼道。
可是,巴适却摇了摇头:“不,他不仅仅只是李阳,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给始皇赠仙药之人。”
“就因这……你就要多给他三成利?”
巴宓不解道。
“当然!”
巴适一脸本当如此的表情,解释道:“此人所献之药,若是真的治好了陛下的病,那么对陛下来说,此人就是上天选派来助他的贵人。若是普通人救了始皇,封个官儿,赏点钱也就这样了。可是此人不同啊,此人有大才,加上又有陛下恩宠,他的前途岂可限量?”
巴宓有似乎听懂了,道:“兄长是说他以后能成为秦国的重臣?”
“如果他真身怀大才,定是不难。”
巴适眼中闪过一丝精明,继续道:“如果我们能一早牢牢的和他绑在一起,日后也算有个好靠山,巴家便可保无忧了。”
说到这里,他的眼中转而多出了几分忧心忡忡的神情。
他不得不为巴家的前程着想啊。
如今的巴家,虽然是秦国首富,但那又如何呢?
商人从事的乃是贱业,地位低下,从巴蜀被强迫迁到这咸阳城后,更是完全的成了待宰的羔羊。
不仅所有家资,均要上报给朝廷。而且,还要每受盘剥。
始皇修长城,管你要钱,你给是不给?
始皇修驰道,管你要钱,你给是不给?
始皇修皇陵,管你要钱,你又给是不给?
巴家不得不给,不给就得去做苦徭,不给就得被抄家。
这十来年间,捐出的钱财早已不计其数了,就拿修皇陵来说,巴家光是捐的水银就达万吨之巨!
巴家以其说是秦国的首富,倒不如说是长在天子脚下的一茬韭菜,天子想割就割。之所以没将你一次给连根给铲掉,那完全是因为还想留你再长新苗。
这还只是皇帝的盘剥,除此之外,还有各方权贵们,那也是个个如同恶狼,都要喝血。
想到自家空有万数家资,却无力自保,巴适就一阵忧心。
他,太难了!
不过,今日他意识到,巴家日后若想自保,李阳这个人或许是个机会!
此人不仅是给始皇献药之人,而且还有大才,更重要的是此人的抱负,居然是要以商兴国。
虽然巴适不知道如何能做到以商兴国,但是做为商人的他,却很期待会有这么一天的到来,如果真有这么一天,那他们这些商人也就真的算是翻身了。
这时,巴宓略有担忧的道:“兄长,万一他没治好始皇的病,莫说成为重臣,估计性命都会难保了!”
巴适一笑:“若是献药失败,便是欺君,当斩。我们就算是答应了分他五成利,他也一分带不走,于我不亏,不是吗?”
巴宓顿时哑口,撇撇嘴道:“兄长,真是精于算计!”
巴适却是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背手大笑了起来。
…………
与此同时。
住在咸阳宫中的嬴政,此时也是喜笑颜开。
今日他是真的龙颜大悦,甚至这一年来都从没有像今日这般高兴过。
因为他身患的顽疾,大有好转了。
是的,自从今日早朝拿到李阳献的仙药后,嬴政便早中晚各服了一粒,而到了如今晚上,这才一天时间,他的咳嗽便止了。
不仅咳嗽止了,就连烧也退了。
犯病两月有余的他,如今顿感全身舒坦,这怎能不叫他喜出望外?
要知道,在此之前,他也用药无数,可是非但没有好转,反而病情还越来越严重。可是今天却是才一天时间,病情就有了如此逆转之势,这简直令他感到不敢置信。
为了确认自己的病,到底好了几分,他还特意去传了太医过来。
那太医赶替嬴政把完脉之后,也是一脸的诧异,直呼神奇。
“神了!真是神了,陛下!”
太医惊呼的叫道,一脸不可思议的摇着脑袋。
“如何?”
嬴政赶紧问道。
太医道:“陛下的病竟然一天时间便是大大的好转了!而且,一天时间,便有如此大的逆转,臣是闻所未闻,那药简直神奇。”
听完太医的诊断,嬴政更是大喜,当下叹道:“仙药,果然神效也!”
“陛下圣明,一般药石,定是无如此神效的!”太医啧啧称奇,同时亦是直叹:“原来这世上真的存在仙药,看来吾等以前真是太过武断了!”
嬴政颇有同感的点点头,道:“看来那位李先生果真没有欺骗寡人,此人有大功!”
其实,这也不怪连太医都相信李阳觐献的会是仙药,因为这个年代医学技术原本就十分的落后。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据史书记载,嬴政之所以会得肺炎,其实是因为风寒感冒而引起的。
想想,这个年代连风寒感冒都能久治不愈,可见当时的医疗水平之低下了。
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胶囊,可是后世的抗生素,细菌感染等炎症的速效药,加上嬴政从未用过抗生素,不存在抗生素的耐药性,所以自然收到的疗效就会更加的显著了。
“陛下,依臣看,陛下只要再服三四天,疾病定能痊愈了!”太医推断道。
嬴政点点头,脸上满是喜色。
这对他来说,不仅仅只是病好转那么简单,而是还意味着上苍在护佑他嬴政,护佑他秦国。
他甚至已经觉得,这个李阳或许就是上苍派下来助他的那个贵人了。
要不然,这仙药怎么不交到秦国的使者手中,偏偏是交到李阳的手中?
思沉片刻,嬴政叫道:“来人!”
“陛下何事?”
“替朕查一查李阳这个人,查的越详细越好!”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