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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流浪汉和小女孩

小说:姜酒里 作者:黑点儿白

  清晨,初阳才刚刚升起。

  大南半岛,位于这座繁华首都的汝矣岛公园的一处长椅上,正躺着一具“尸体”,一动不动。

  大冷天的,此人浑身上下只盖了一层硬纸板和几张薄如面饼的报纸,脸上因为被报纸遮挡的缘故,故而无法看清此人的面貌。

  但如此落魄寒酸的遭遇,在加上椅子底下散落一地的空酒瓶,就不难以猜测,这是一个没出息的酒鬼外加流浪汉。

  不过这种场景在这个国家是司空见惯了的事情,应该说是全世界都是如此才对,所以哪怕不时的有路人经过,却谁都没有往她(他)身上看一眼,就算有,也只是一些“同类”想要捡尸的龌龊心思。

  然后才会有另一些人顶多可怜又带着冷漠厌恶的轻瞥,心里默默的感慨一句:朴女士毫不作为啊!

  随后便彻底无视,像是看待路边的垃圾一般,脸上隐隐带着一丝优越和愤懑,迈着高傲而轻快的步伐快步离去。

  人不会浪费精力在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身上,这是一个只重效率与利益的功利利己的时代!

  可矛盾的是,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在于“例外”两字。

  过了好一会儿,也许真成了尸体的流浪汉身边,跑来了一个小女孩,因为剧烈奔跑的缘故,她的额头上全是汗水,粘住了几缕发丝,有点婴儿肥的脸颊旁生起两股健康好看的晕红,眼神极为明亮,娇憨极了!

  她一脸焦急的左顾右盼,望向流浪汉的方向时突然眼睛一亮,在公园路人惊愕担心的目光下,快步跑向了流浪汉。

  因为不敢撩开报纸确认是不是心里的那个人,她只好蹲在地上,举起肉乎乎的小手,点着手指数了数地上的酒瓶。

  “1、2、3、3…3后面几来着呢,啊啊啊喔!9!刚好!”皱褶脸,想了许久,直到确认了,她才开心的拍着手掌。

  这才是现实该有的色彩,大冷天的如一碗滚烫美味的辣白菜汤暖入心扉!

  小心翼翼的戳了戳流浪汉,但眼前的这个好像真的死去了一般,无论女孩如何触碰甚至用力的推搡,都不为所动。

  女孩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如“小大人”般无奈的叹了口气。

  取下可爱的背包,从里面掏出一个小巧的饭盒,打开盖子,热腾腾的饭盒上冒着热气,双手端着饭盒举到流浪汉的头上,还坏坏的鼓着腮帮子吹向流浪汉的头顶,一阵芳香四溢的饭香味扑散开来。

  “咕——”

  流浪汉的肚子忍不住发出了信号,随着女孩熟练的后撤,如同诈尸一样,缓缓地坐直了身体,身上的报纸和纸板随之滑落。

  露出了一张精致绝伦的侧脸,朦胧清澈的双眸微微眯起,像雾里看花一样,似看非看。

  许久未剪的中长发简单的扎了个丸子头,几缕刘海俏皮的顺着耳边绕起,似乎被发梢扰了下,他微微皱眉,显得清冷而慵懒,这一瞬间的风情让原本担忧厌恶的路人给看呆了。

  如果不是他嘴角抿起的弧度过于尖锐,甚至有些玩世不恭,就算被人认为是女人也是理所当然的。

  流浪汉稍微用点劲,推开小女孩近在咫尺的圆脸,阻止她继续向前的动作。

  而原本想要阻止小女孩的人顿时停下脚步,有的人情不自禁的想要走进一些,好看得更清楚一点,但他们心碎的是,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小姐姐”竟然残忍的戴上了一顶鸭舌帽,把那份惊艳无情的遮掩住,更把这些路人的梦狠狠地都给击碎了。

  “哈几嘛!”

  一位女初中生情急之下连自己的全尚道方言都喊了出来,看到那人望向自己,才立即反应过来,急忙用头发捂住自己发烫的脸,感到极为丢脸害羞的初中生连忙转身跑开,等到跑远了才想起某事,极为后悔跺了跺脚!

  啊西!忘了要拍照!这是一个作为某私生饭组长最为可耻的失误!

  习惯性的把帽子戴好后,阿姆抹了抹嘴边的冰渣……口水,感受着寒气,瑟瑟发抖。

  目光有些呆滞无神,他昨晚失眠了整整一宿——给冷风刮的,还有饿的。

  “小酒(九)欧巴,啊——张嘴!”

  小女孩刚换了牙,用着口齿不清的首都语说着。

  听着耳边传来的声音,那熟悉的、漏风的小糯音,阿姆下意识地张开了嘴,嚼了几口黑猪肉,满嘴留香,幸福的眯起了眼睛。

  “张嘴。”

  “啊——阿尼!”

  “听话!”

  “……”

  嗯——真香,昂?好像哪里不对!

  困惑地眨了眨眼,阿姆的脑袋此时还处于待机状态。

  直到把饭全部吃完,阿姆整个人才暖和清醒了过来,低头看着不知道姓名的小女孩,脸色一时显得有些怪怪的。

  从他来到半岛的不久后就遇到了这个小不点。

  大冷天的桥底下,记得是她抢了自己的地盘,还他大爷的是头等舱!害的自己被无数道冷风吹得鼻涕直流,那真是风流涕倘!

  抢了就抢了呗,还一个劲的号啕大哭,鬼哭狼嚎,银铃般的哭声,跟午夜凶铃似的,让他做了一整晚关于哥斯拉水淹山海关的噩梦!

  一开始的时候看到自己还会躲的远远的,可后来不知道脑子哪根筋坏了,竟然掌握了自己的行踪轨迹,每天一大早都会来喂食,简直把他当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猫。

  岂有此理!把谁当畜生呢!

  “小酒欧巴,我不喜欢上学。”

  小女孩不知道这个流浪汉的名字,也不敢问,只好自顾自的给他取了个动物般的昵称——小九。

  每晚喝酒都只喝九瓶酒的“小九哥哥”。

  她喜欢和这个人说话,虽然他不爱搭理自己,但是不会骂她,也不会吼她、更不会打她。

  难过的,委屈的,无法对阿爸阿妈说的,她都能说,她把他当了树洞,能够倾诉一切的洞口。

  有的人,只是初见时便什么都想与对方说。

  “昨天,亲故们又骂我了,因为我不给她们娃娃玩。”小女孩撅着嘴,眼神黯淡道,“那是阿爸去外国带回来给我的,不给就欺负我,金娜英还把‘美美’的头给扭断了。”

  “我明明很珍惜的,还对我说让人伤心的话。”

  记得她好像与阿姆说过,她的阿爸好像是外国人。

  因此小女孩的鼻子很漂亮,委屈时喜欢皱鼻,不同于一些个半岛女孩,不高不挺却有着恰如其分的巧。

  如此小的年纪就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

  不过好像也就因为如此——

  “杂种?”

  小女孩抬起头,轻轻地瞥了阿姆一眼,眼里有些湿润。

  欧巴坏人!

  “我也不想长这样的,但是!”小女孩缓缓地抬起脚,双手用力的抱住,埋起头“心里……心里也很难过的,因为像杂…杂,额!”

  “杂种?呀,阿帕(疼)!”

  小女孩一脸伤心地收回了脚,“为什么要这样!呜——”

  说到这里,一股强烈的委屈感涌入心头,本就纯真透彻,没啥外壳抵御的小姑娘又忍不住放声痛哭。

  阿姆抬头望着天空,阵阵出神,人一吃饱就容易放空,况且他没有安慰孩子的习惯。

  熊孩子最讨厌了!

  同处于蔚蓝色的星空下,却与他去过的某座钢铁般的城市相比,反而多了点沉重的底色。

  只因一点小小的差异,就要区别对待?

  阿姆的表情依旧淡然,心里甚至生不起半分波澜,这种事他自己早已习以为常了。

  过了许久,也许是哭累了,小女孩抽泣着开了口,有些断断续续,语气充满了不安和小心翼翼,似乎很害怕什么。

  “小酒欧巴,你…你会讨厌我吗?”

  我又不叫这个名字。

  阿姆双手随性地搭在椅背上,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他只是觉得九瓶酒拿着不重,好拿一些而已。

  “果然也讨厌我的呢。”

  没听到阿姆的声音,小女孩的双手抱的更紧了些,喃喃道。

  实在听的好笑,阿姆伸了个懒腰,然后侧身用着比小女孩更蹩脚、更不标准的地方方言说到。

  “抬起头来。”

  听到声音,小女孩微微抬头,连一秒不到,又赶紧低下头去。

  阿姆没给她机会,反应不在迟钝,眼疾手快地托住她的下巴,抵住她反抗的力道,用力撑住,强硬的让她与自己对视。

  眼睛被泪水浸的发红肿大,瞳孔里满是让人心生怜惜的困惑和伤心。

  “是不是长得很难看?”

  她一边躲闪着他一些严肃的眼神,一边忍不住开口,小丫头话里的期待任谁都听得出来。

  可偏偏眼前的是个聋子。

  “嗯,很丑!”

  阿姆颇为耿直的点点头,认真的说道。

  他一向不喜欢看到女人哭,特别丑,当然,对于自己即将成为惹哭小孩的罪魁祸首,他没有任何的负罪感。

  小女孩愣愣地看着阿姆,比娃娃“美美”被人扭断了头更伤心、更绝望。

  再也忍不住情绪,扁着嘴,用力的挣脱甩开阿姆的手,在跳下长椅之前,“重重”地往阿姆的头上用力一敲,便头也不回地往学校的方向跑去,甚至跑了老远依旧能听到她那撕心裂肺的哭声。

  动作那叫一个一气呵成,估计早就想这样做了吧。

  就这样冷冷地注视她的离去,直到再也看不到小姑娘的背影,听不到伤心的哭声时,阿姆才回过身,收拾纸板和报纸,动作和神情比之刚才,那是一个温柔、细心。

  收拾好后,坐着揉揉头的阿姆突然一笑,似乎觉得好玩极了。

  然后就这样,起身提着自己的“家”,在这座繁华、高楼林立的城市里,不顾周遭人怪异、惊奇、鄙视的目光,东拐西拐,默默地走着。

  许久后来到了西桥洞的某条街巷里,越往里走人越是稀少,直到在里面的深巷处停下,立着一间小酒吧——Owerzec(车站)。

  店小却也精致,古典雍美的花纹勾勒于店内的饰物,有些发黄的墙体,仔细闻,甚至能嗅到一股沉香味,那是经过时间沉淀才能留下的痕迹。

  背景音乐正放着Yiruma的——“kiss the rain”,这是一首关于美好爱情的曲子。

  整间酒吧里只有阿姆和一个依靠在吧台,体态丰韵的少妇,她即是老板,也是酒保。听到推门声,她诧异的回头,在看到阿姆的瞬间,闺名“罂梨”的漂亮女人有些好奇和愣神。

  她低下头思索了一下便自然的抬起头来,恢复了以往的抚媚动人,习惯性的拖住下巴,眼带笑意。

  “怎么称呼呢?客人?”

  没兴趣聊骚的阿姆径直取下手上戴着的手表,随手扔了过去。

  “这个玩意换一个人的信息,那个孩子,嗯——叫什么来着?”

  接过抛来的手表,望着一脸迷糊,紧皱眉头的客人,罂梨忍不住感到些许好笑。

  “啊!金娜英,好像欺负那爱哭鬼的小孩叫这名。”阿姆想了一会,从吧台里掏了好一会才抽出一支笔,却找不到纸。

  “呀,疼——”

  没有任何犹豫,阿姆用力地扯过一只嫩白的手。

  嘴上娇嗔地说着,眼神瞬间却变得极为冷漠的老板娘,刚想做些什么,不等她反击,阿姆飞快的在她手掌心写下这个名字。

  “打听这个小女孩身边的人。”

  “噗!”

  老板娘一时没忍住,还是被阿姆那浓重的乡下方言逗笑了。

  温柔地揉着手腕,也没理会掌心写下的名字,只是从下至上,打量了一下阿姆。恰好此时背后的老旧电视机正播报一则新闻:

  最近,首都的南桥洞附近出现了一个专门袭击女人与小孩的恶魔。

  庆幸的是,在惨案即将发生之前,都被某个不知姓名、相貌的热心人阻止了。

  请各位市民尽量不要在半夜外出,如果遇到某个行为怪异、头戴黑色帽子的陌生男子,请警惕小心,尽快远离,或是跑至人群多的地方,如遇危险请大声呼救。

  以上,是半岛新闻为您播报。”

  轻咬着嘴唇,老板娘盯着阿姆,尤其在某处,多停留了一会,眼里有些意味深长。

  知道她想歪的阿姆狠狠地回瞪了她一眼。

  我才不是什么古怪、奇怪加变态的怪人!

  觉得阿姆有些孩子气的老板娘嫣然一笑,手里把玩着表,其实她的注意力有7成都在这上面。

  繁复华丽的表壳花纹,布满内容的表盘让人眼花缭乱,特别是那天蓝色如星空般的图案景象,手工刻花蔓藤花纹的外缘边,都彰显着这块表的价值不菲。

  老板娘还从背面的中心偏下一点的位置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那是用银灰色刻上的,像是一个名字。

  “你舍得?这块表可是相当于那条信息的百倍价值。”

  “你,为什么?”

  这手表她很喜欢,但她做买卖与其他人有点不同,找书苑 www.zhaoshuyuan.com 只讲究你情我愿,清清楚楚,不关乎价值对等,所以才会多此一问。

  “我欠了一个小姑娘好几天的饭钱!”

  阿姆轻轻地回了一句,把老板娘一时噎的不行,皱着眉头瞪了他一眼,原是骂人的话可从她嘴里说出,柔柔的,萦绕勾人,更像是情人间的撒娇。

  “pabo呀你?”

  提起脚边的纸板,阿姆推门离开,当然没忘记在老板娘有些嗔怒的眼神下,顺手蹭了杯没喝完的朗姆酒。

  对阿姆来说,有些事物是比金钱更为珍贵的,他欠的哪是简单的几顿饭钱?

  看着阿姆离去的背影,平复了一下心情的老板娘重新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右手托着下巴,视线渐渐的迷离。

  思绪飘远了许久,如一辆即将远去的火车,旅途中经过一道又一道的风景,会停下片刻,留给自个儿一点儿时间,回味方才掠过的某处画面,却也不会调转车头,好似人生一般,因为终点与起点的距离原本就是一条线的最远两端。

  所以她又不禁回头忆起刚才,瞥了一眼桌上的手表,那个带着帽子,一口搞笑方言的男人,临走前的眼神让她尤为记忆深刻,那是一种很冷漠的温度,比这个大冬天还要来得寒风刺骨,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满不在乎。

  慵懒时光,小巷酒吧,醉人烈酒,眼神迷离的美丽少妇,倚靠在吧台,轻轻地摇晃着手中的红酒杯,光线拉长了女人丰腴性感的影子。

  想了许多许多。

  故事与酒,如果都与女人有关,原就是一道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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